梅李镇2025年度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零星工程
本招标项目梅李镇2 (略) 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 (略) 梅李镇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一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梅李镇2 (略) 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养护、零星维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 (略) 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 (略) 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http://**: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 (略) (略) ”的“ (略) 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 (略) (略) ”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 (略) ”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技术人员,电话*。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项目负责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2-09(至)2024-12-16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梅李镇
联系人:沈炜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27号三楼
联系人:杨江瑜、俞静、季越盛
电话:0512-*
13.友情提示 13.1本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 (略) (略) -常熟分中心中关于“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13.2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略) 址:http://**:8086/cssfzx/*/csCity_moreinfo.html。
本招标项目梅李镇2 (略) 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零星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 (略) (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 (略) 梅李镇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一年,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梅李镇2 (略) 政基础设施养护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养护、零星维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 (略) 政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 (略) 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略) ( http://**:778/TPBidder/xememberLogin);
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13时30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略) (略) 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 (略) (略) ”的“ (略) 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 (略) (略) ”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 (略) (略) ”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0512-*。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 (略) 技术人员,电话*。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项目负责 (略) 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 (略)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10. 其他说明10.1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10.2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10.3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2-09(至)2024-12-16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梅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梅李镇
联系人:沈炜
电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27号三楼
联系人:杨江瑜、俞静、季越盛
电话:0512-*
13.友情提示 13.1本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 (略) (略) -常熟分中心中关于“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13.2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略) 址:http://**:8086/cssfzx/*/csCity_more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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