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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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项目概况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元
最高限价:24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0 240 其他服务 (略)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制外人员1000名左右,退休人员近1600名, (略) 提供人事外包服务,具体详见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供应商需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到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0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单截图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恒胜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天 (略) 支行 开户行账号:#76 注:1)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报名 (略) 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获取文件导致错失机会)文件工本费缴纳成功后如需收据,可联系代理机构领取(时间: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地址: (略) (略) 雍阳西道10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胜 (略)
地址: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2-#

天津恒胜 (略)

2024年12月09日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发布来源: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项目概况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外人员人事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元
最高限价:24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40 240 其他服务 (略) (略) 财政负担经费编制外人员1000名左右,退休人员近1600名, (略) 提供人事外包服务,具体详见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服务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服务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服务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票据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供应商需在《 (略) (略)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到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0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汇款单截图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文件。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须以电汇形式,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出。 2.收取文件工本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恒胜 (略) 开户行名称:中国 (略) 天 (略) 支行 开户行账号:#76 注:1)汇款时备注项目编号;2)缴纳文件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报名 (略) 银到账时间设置,以免因未能及时获取文件导致错失机会)文件工本费缴纳成功后如需收据,可联系代理机构领取(时间: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仅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机关
地址: (略) (略) 雍阳西道106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胜 (略)
地址: (略) (略) 泽华 (略) 2层212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2-#

天津恒胜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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