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龙、东瑞、康乐福、门窗厂地块围墙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原中龙、东瑞、康乐福、门窗厂地块围墙工程采购需求公开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砌筑砖砌围墙及公益宣传栏施工,围墙单侧墙面抹水泥砂浆及刷乳胶漆,每三块围墙布置一块社会公益宣传栏。东瑞、康乐福、门窗厂地块( (略) (略) (略) 西南角)围墙长度约736m,中龙地块( (略) (略) (略) 西北角)围墙长度约103m施工,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施工全过程均属本项目发包的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计划明细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时间:每个地块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项目整体累计工期不超过180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 (略) 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 (略) 址。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3、验收要求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 (略) 理好, (略) 理好,#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2倍扣除。
4.4、质保期:1年。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融城 (略)
1.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分地块施工及办理验收手续,每一地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造价的50%;成交人提交整个地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且结算经天 (略) (略) 审定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余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整体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扣除成交人应承担部分款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每次付款前,成交人每次请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若成交人未如实或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不终止或中断成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具体资金支付根据采购人资金情况安排,成交人不得据此视为采购人违约。
2、工程竣工结算
(1)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天 (略) (略) 审核的金额为准,如该项目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成 (略) 抽审, (略) 审定意见进行多退少补。
(2)工程结算计价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20〕56号) 、2020年《湖南省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略) 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统一解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关于调整土石方工程价格的通知》(天财发〔2020〕6号)、 (略) 2024年第9期《长沙建设造价》、市财评《 (略) 财政评审中心 2024年第一期材料价格手册》、《 (略) 财评协商包干单价表》等文件,合同外清单按上述文件组价确定的综合单价须先执行8%的优惠率后(包干价除外),再执行中标优惠率(含包干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应报送竣工结算资料至采购人。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砌筑砖砌围墙及公益宣传栏施工,围墙单侧墙面抹水泥砂浆及刷乳胶漆,每三块围墙布置一块社会公益宣传栏。东瑞、康乐福、门窗厂地块( (略) (略) (略) 西南角)围墙长度约736m,中龙地块( (略) (略) (略) 西北角)围墙长度约103m施工,从工程准备阶段到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施工全过程均属本项目发包的范围(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执行
三、技术规格:详见采购计划明细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实施时间:每个地块进场时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项目整体累计工期不超过180天。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须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 (略) 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 (略) 址。
二、项目实施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全责承担。
3、验收要求
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4、质量保证
4.1、本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
4.3、质量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相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保修期内,因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方维修通知后,5个工作日 (略) 理好, (略) 理好,#方自行安排维修人员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2倍扣除。
4.4、质保期:1年。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如质量、环保等)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 款 人:长沙融城 (略)
1.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分地块施工及办理验收手续,每一地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对应造价的50%;成交人提交整个地块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且结算经天 (略) (略) 审定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余下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整体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扣除成交人应承担部分款项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每次付款前,成交人每次请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报告、合法且符合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支付凭证文件,具体付款时间以采购人财务部门审批时间为准。若成交人未如实或完整提交上述付款资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顺延期间不构成违约且不计息,期间不终止或中断成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具体资金支付根据采购人资金情况安排,成交人不得据此视为采购人违约。
2、工程竣工结算
(1)本项目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以天 (略) (略) 审核的金额为准,如该项目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完成 (略) 抽审, (略) 审定意见进行多退少补。
(2)工程结算计价依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湘建价〔2020〕56号) 、2020年《湖南省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 (略) 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及其统一解释;《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湘建价〔2022〕146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关于调整土石方工程价格的通知》(天财发〔2020〕6号)、 (略) 2024年第9期《长沙建设造价》、市财评《 (略) 财政评审中心 2024年第一期材料价格手册》、《 (略) 财评协商包干单价表》等文件,合同外清单按上述文件组价确定的综合单价须先执行8%的优惠率后(包干价除外),再执行中标优惠率(含包干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应报送竣工结算资料至采购人。
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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