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关于规范集中带量采购和医保谈判药品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规范 (略) 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保目录谈判药品的注射剂以最小制 (略) 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切换范围和方式
(一)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非主供非备供产品、广东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备选/入围产品以及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等多包装注射剂药品(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下同)统一按照最小制剂单 (略) 。
(二)企业尽快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 (略) ( (略) 址:http://**)维护单支/瓶/袋药品医保编码,并及时在招采子系统新增或维护最小制剂单位信息。
二、时间安排
附件1涉及药品维护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要求
(一)附件1相关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维护最小制剂单位的医保编码,除葡萄糖、氯化钠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药品的最小制剂单位按袋(直立式单阀软袋)、袋(直立式双阀软袋)、袋(非直立式单阀软袋)、袋(非直立式双阀软袋)维护外,其他药品按“支、瓶(玻璃瓶)、瓶(塑料瓶)、瓶(安瓿瓶)、瓶(西林瓶)、袋、袋(即配型粉液双室袋)、组合包装按套”的选项完成维护工作,已完成上述维护工作的不再重复维护。
(二)附件2属本次切换范围内原有多包装医保编码的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多支/瓶/袋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待切换完成以及确认最小制剂单位的价格后,多包装统 (略) ,已确认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的统 (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企业在“新交易采购”子系统的“商品管理”-“商品列表”,点击“勾选可供应包装数量”发起注射剂药品的实际供应包装数量维护,仅需填写对应转换比的数字。
(四)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本次切换的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药品的信息更新工作,采购和使用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乘以实际支数计算金额形成订单、收付费用。医疗机构可在发送订单页面或者在批量导入订单模板(需重新下载订单导入模板)中,输入采购所需的实际包装数量。
(五)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注射剂药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并对维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的将影响下一步价格确认,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产品维护)、020-#(业务咨询)、020-#(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需新增单支瓶袋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xlsx
2.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需暂停多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xlsx
3.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pdf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 (略) 办公室关于规范 (略) 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有关要求,现就规范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保目录谈判药品的注射剂以最小制 (略) 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切换范围和方式
(一)属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非主供非备供产品、广东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备选/入围产品以及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等多包装注射剂药品(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下同)统一按照最小制剂单 (略) 。
(二)企业尽快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 (略) ( (略) 址:http://**)维护单支/瓶/袋药品医保编码,并及时在招采子系统新增或维护最小制剂单位信息。
二、时间安排
附件1涉及药品维护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要求
(一)附件1相关企业在招采子系统维护最小制剂单位的医保编码,除葡萄糖、氯化钠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剂药品的最小制剂单位按袋(直立式单阀软袋)、袋(直立式双阀软袋)、袋(非直立式单阀软袋)、袋(非直立式双阀软袋)维护外,其他药品按“支、瓶(玻璃瓶)、瓶(塑料瓶)、瓶(安瓿瓶)、瓶(西林瓶)、袋、袋(即配型粉液双室袋)、组合包装按套”的选项完成维护工作,已完成上述维护工作的不再重复维护。
(二)附件2属本次切换范围内原有多包装医保编码的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多支/瓶/袋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待切换完成以及确认最小制剂单位的价格后,多包装统 (略) ,已确认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的统 (略)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企业在“新交易采购”子系统的“商品管理”-“商品列表”,点击“勾选可供应包装数量”发起注射剂药品的实际供应包装数量维护,仅需填写对应转换比的数字。
(四)请各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本次切换的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药品的信息更新工作,采购和使用注射剂按最小制剂单位价格乘以实际支数计算金额形成订单、收付费用。医疗机构可在发送订单页面或者在批量导入订单模板(需重新下载订单导入模板)中,输入采购所需的实际包装数量。
(五)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注射剂药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并对维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产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的将影响下一步价格确认,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产品维护)、020-#(业务咨询)、020-#(业务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需新增单支瓶袋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xlsx
2.国家集采药品、省级集采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需暂停多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xlsx
3.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pdf
(略)
(略)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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