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外币配钞机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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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外币配钞机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略) 分行”)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外币配钞机项目供应商,公 (略) 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外币配钞机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采购2台外币配钞机

2.采购供应数量:1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厂商唯一授权文件或者同一制造厂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均无效。如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

7、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案例≥1份(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指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使用的业绩案例与本次投标交付需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所有零件)不存在 (略) 信 (略) 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涉及硬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如非无需提供)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 (略) 罚期内的;

4、被列入中国银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4)供应商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采购人的员工及家属,且与采购人的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携带下述资料前行中国银 (略) 分行报名(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声明。

(2)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至少1份。(需提供合同,需包含采购品牌及型号)。

2.报名地点: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办公楼12楼财务管理部集中采购团队。

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4.磋商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地点: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19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邀请人: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

地址: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办公楼12楼集中采购团队

联系人:淡经理

联系电话:0771-*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

2024年12月9日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 (略) 分行”)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外币配钞机项目供应商,公 (略) 参与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外币配钞机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采购2台外币配钞机

2.采购供应数量:1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在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具有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文件。(代理商无法提供制造厂商唯一授权文件或者同一制造厂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均无效。如同一制造厂商的产品,制造厂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则只接受制造商)。

7、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案例≥1份(同类项目业绩案例指供应商投标本项目使用的业绩案例与本次投标交付需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8、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0、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所有零件)不存在 (略) 信 (略) 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涉及硬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如非无需提供)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禁 (略) 罚期内的;

4、被列入中国银行反洗钱关注名单,且根据控制措施禁止与其往来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4)供应商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无采购人的员工及家属,且与采购人的员工及家属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材料

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携带下述资料前行中国银 (略) 分行报名(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信息 (略) 页打印件或截图、提供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声明。

(2)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4)具备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案例至少1份。(需提供合同,需包含采购品牌及型号)。

2.报名地点: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办公楼12楼财务管理部集中采购团队。

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6日,工作日8:30-11:30、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4.磋商时间:

2024年12月19日上午9:30,地点: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19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邀请人: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

地址: (略) (略) 39-1号中国银 (略) 分行办公楼12楼集中采购团队

联系人:淡经理

联系电话:0771-*

(略) 广西壮 (略) 分行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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