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南煤集团设备24年12月碳氢测定仪、智能马弗炉等采购
晋能控股南煤集团设备24年12月碳氢测定仪、智能马弗炉等采购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3 12:3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6 16:38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碳氢测定仪 | SDCH636 | 1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智能马弗炉 | SDMF300 | 2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定位仪 | P20 | 1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执法记录仪 | YHJ3.7(115G) | 4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南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到价(含税含其他运杂及安装费)税率为13%。
二、资质要求: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信息等相关资质。
三、售后服务: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的技术及售后服务:1.提供有关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 清单:技术协议。 2.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出卖人负责在买受人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3.人员培服务 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熟练设备操作、 (略) 理。确保买受人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出卖人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买受人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每人一份。出卖人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进行撤换。出卖人委派的技术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卖人 自行承担。 4.及时、全面的产品售后服务 。
四、供货时间规定:2024年12月31日内交货。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试运行三个月后,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出卖人7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挂账手续,买受人于12个月内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2.支付方式: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
七、交货地点:运输送货 (略) 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八、交货时间:按照买受人要求交货。
九、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全新无污损,根据产品特点及运输方式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达到及履行《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中所涉内容。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见附件
十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十四、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的资证齐全。
十五、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三日内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供货清单等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买受人住 (略) 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略) 监督电话:0353-#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九、合同签订主体: (略) 南 (略) (略)
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碳氢测定仪、马弗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报名;定位仪、执法记录仪满足经销商。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询价单号 | RA#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2-13 12:38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12-16 16:38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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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氢测定仪 | SDCH636 | 1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智能马弗炉 | SDMF300 | 2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定位仪 | P20 | 1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
执法记录仪 | YHJ3.7(115G) | 4 | 台 | 2024-12-30 | 第一次采购 |
一、交货地址: (略) (略) 南 (略) (略)
二、保证金额度:0
一、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到价(含税含其他运杂及安装费)税率为13%。
二、资质要求:报价时需提供必要的相关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信息等相关资质。
三、售后服务: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供但不限于以下的技术及售后服务:1.提供有关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 清单:技术协议。 2.现场安装、调试服务。出卖人负责在买受人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最终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3.人员培服务 出卖人对买受人进行操作培训和维修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熟练设备操作、 (略) 理。确保买受人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设备。出卖人对培训的效果和质量负责,应委派经验丰富、合格的技术人员对买受人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资料每人一份。出卖人委派的技术人员不符合本规定的,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进行撤换。出卖人委派的技术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卖人 自行承担。 4.及时、全面的产品售后服务 。
四、供货时间规定:2024年12月31日内交货。
五、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正常试运行三个月后,设备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出具验收报告,出卖人7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挂账手续,买受人于12个月内支付出卖人90%的合同价款,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经最终验收无质量问题后支付(不计利息)。出卖人未先行提供发票或未按买受人要求办理挂账手续的,买受人有权拒绝付款。2.支付方式:买受人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等方式进行支付(买受人不承担贴息)。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六、运输方式:出卖人以汽车运输方式。
七、交货地点:运输送货 (略) 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卸货,出卖人负担所有费用。
八、交货时间:按照买受人要求交货。
九、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全新无污损,根据产品特点及运输方式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及产品出厂标准,出卖人提供,不计费,不回收。
十、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达到及履行《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中所涉内容。
十一、中选方案:整包中选。
十二、供应商违约规定:见附件
十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出卖人按本合同要求,对产品质量问题负全责,自产品验收合格使用正常之日起质保1年,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的,质保期自出卖人更换、修复质量缺陷后重新计算。质保期届满后对仍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产品,因设计、制造、材料等内在质量缺陷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十四、附随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的资证齐全。
十五、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双方自交货之日起三日内按本合同要求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出卖人须提供出厂产品检验合格证及买受人要求的供货清单等资料。验收如发生争议,由买受人指定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合格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不合格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未提交上述资料的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标的物,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十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买受人住 (略) 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 (略) 监督电话及电子监督邮箱:
(略) 监督电话:0353-#
晋 (略) 电子监督邮箱:*@*63.com
十九、合同签订主体: (略) 南 (略) (略)
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碳氢测定仪、马弗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商或生产商授权经销商报名;定位仪、执法记录仪满足经销商。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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