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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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的公告

我局于2023年3月2 (略) (略) (略) 核发了其位 (略) 的“卓玛河改道二期工程”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编号:用字第#号)。现因建设单位主体变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并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 (略) 提出。

选址红线图: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527-#

卓玛河改道二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红线).pdf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我局于2023年3月2 (略) (略) (略) 核发了其位 (略) 的“卓玛河改道二期工程”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件编号:用字第#号)。现因建设单位主体变更,申请注销上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决定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并予以公告。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 (略) 提出。

选址红线图: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0527-#

卓玛河改道二期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红线).pdf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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