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二:博山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3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淄博市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标包二:博山区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3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山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XM#)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有效期:三年。(本次仅针对标包二: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 | 标包名称 | 中标单位数量 | 备注 |
标包二 |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一家 | 本项目 兼投兼中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被列入招标人( (略) 、中国邮政 (略) )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被列入招标人( (略) 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4.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说明。
2.4.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为金融机构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等食堂供货的案例。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0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委托山 (略) 就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XM#)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招标内容为中国邮政 (略) (略) 分行及各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合同有效期:三年。(本次仅针对标包二: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划分:
标包划分 | 标包名称 | 中标单位数量 | 备注 |
标包二 | (略) 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一家 | 本项目 兼投兼中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 (略)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 (略) 、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 (略) 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8被列入招标人( (略) 、中国邮政 (略) )投标人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9被列入招标人( (略) 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4.1投标人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4.2投标人需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行政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承诺说明。
2.4.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个为金融机构或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或学校等食堂供货的案例。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0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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