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
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
比选邀请
一、成都 (略) 贾家街 (略) 对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编号:SCQC-XM-(略)
三、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
四、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用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
七、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1、比选文件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9:00- 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八、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分(北京时间、以比选地点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九、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大鼎世纪广场3栋1单元403号开标室。
十、本项目比选邀请在采购 (略) ( 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比选人:成都 (略) 贾家街 (略)
地址:贾家街 (略) 7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大鼎世纪广场3栋1单元403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比选邀请
一、成都 (略) 贾家街 (略) 对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编号:SCQC-XM-(略)
三、项目名称:成都东部新区贾家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定点车辆租赁机构服务项目
四、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采用比选方式选出一家供应商。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
(一)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
七、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1、比选文件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3日9:00- 12:00,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
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八、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12月17日10:00分(北京时间、以比选地点时钟显示时间为准)。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响应文件。
九、比选地点: (略) (略) (略) 大鼎世纪广场3栋1单元403号开标室。
十、本项目比选邀请在采购 (略) ( https:///)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比选人:成都 (略) 贾家街 (略)
地址:贾家街 (略) 70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略)
代理机构: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大鼎世纪广场3栋1单元403号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28-(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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