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30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30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关于 (略) 等30户不良债权 (略) 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 (略) 等30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略) 置,特发布此公告。


详见附件:债权资产明细情况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略) 置可 (略) 置、部 (略) 置、 (略) 置的方式进行,受让意向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公告债权资产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www.http://**.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有受让 (略) 联系商洽。任 (略) 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联系人:刘经理、吕经理、姬经理


联系电话:0531-(略)、0531-(略)、0531-(略)


邮件地址:*@*ttp://**、*@*ttp://**、*@*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号建设大厦21楼


邮编:(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略)(中国东方 (略) 纪委办公室);0532—(略) (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管部门:0532-(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略) );(略)(国家金融监 (略) (略) )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山东


中国东方 (略) (略)


关于 (略) 等30户不良债权 (略) 置公告


中国东方 (略) (略) (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所持有的 (略) 等30户不良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略) 置,特发布此公告。


详见附件:债权资产明细情况


特别提示:标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就标的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标的资产的意向投资者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 (略)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投资人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略) 置可 (略) 置、部 (略) 置、 (略) 置的方式进行,受让意向者如需了解有关本次公告债权资产的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东方 (略) (略) 站www.http://**.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有受让 (略) 联系商洽。任 (略) 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


联系人:刘经理、吕经理、姬经理


联系电话:0531-(略)、0531-(略)、0531-(略)


邮件地址:*@*ttp://**、*@*ttp://**、*@*ttp://**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略)号建设大厦21楼


邮编:(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略)(中国东方 (略) 纪委办公室);0532—(略) (中国东方 (略) (略) 纪检监察部门)


监管部门:0532-(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略) );(略)(国家金融监 (略) (略) )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中国东方 (略) (略)
2024年12月10日

,山东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