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 (略) 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长发改审批字【2023】136号、长发改资【202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 (略) ,代建单位为长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 (略) 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服务范围:本工程现场踏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水土保持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在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水利部门的备案文件;

2.3服务期限: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2.4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能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且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已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相关类似业绩;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相关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3.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年份满足即可)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出具)。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略)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730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 (略)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41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略) 站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代建单位:长春 (略)

地 址: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1-(略)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长春 (略) 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长发改审批字【2023】136号、长发改资【2024】2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 (略) ,代建单位为长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校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 (略) 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2.2服务范围:本工程现场踏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对工程所在地水土保持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在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水利部门的备案文件;

2.3服务期限: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

2.4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能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且能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已成功独立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相关类似业绩;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完成过一项水土保持相关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3.4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年份满足即可)或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出具)。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略)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730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10时00分, (略)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41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 (略) (略) 站http://**)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 (略)

代建单位:长春 (略)

地 址: (略) 仙台大街3333号润德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31-(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