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道路路灯设施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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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道路路灯设施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道路路灯设施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0

项目概况

数字经济产业 (略) 路灯设施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字经济产业 (略) 路灯设施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
最高限价(元):*.67
采购需求:


★一、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1.报价要求

(1)施工用电和水应由供应商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因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发生的费用应认为己含入其他支付项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岀资人不另行支付(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承包人必须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3)供应商的投标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缺陷修复工作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4)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补批准。

(5)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过程中 (略) 通行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不间断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9)本项目承包人的临时用地选址应由供应商自行调查解决,各供应商应对临时用地位置和面积合理设置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所需费用均已含量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10)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可以与其他工程等发生的干扰与交叉,并将因此带来的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1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供应商作为15条款号款名称编列内容征收对象的所有税费,包括因国家实际营业税改增值税征收税费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均包含在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增加或扣减),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向采购人出具各支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12)本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1其他要求

①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②施工现场施工时所用的电和水设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③竣工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④施工期间由于疫情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⑤本项目设立最高限价,不允许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

2、磋商后的最后报价

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根据最后报价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使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总价与最后报价一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另附)

★三、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后,进场施工人员应列表登记统一管理,登记表后应附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详见格式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略) 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略) 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 (略)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 (略) 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 (略) ,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 (略) ( (略) (略) 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张冬妮
电 话:*-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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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产业园周边道路路灯设施配套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0

项目概况

数字经济产业 (略) 路灯设施配套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数字经济产业 (略) 路灯设施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
最高限价(元):*.67
采购需求:


★一、施工要求

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文件要求。

★二、工程量清单

1.报价要求

(1)施工用电和水应由供应商自行调查解决,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中应含的保险费按如下规定办理: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因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发生的费用应认为己含入其他支付项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岀资人不另行支付(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承包人必须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及合同条款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3)供应商的投标价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缺陷修复工作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应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原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4)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补批准。

(5)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

(6)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材料所需的一切费用,所需费用均应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7)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过程中 (略) 通行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不间断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相关费用,所需费用均已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9)本项目承包人的临时用地选址应由供应商自行调查解决,各供应商应对临时用地位置和面积合理设置施工所需的生产生活设施,所需费用均已含量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10)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施工可以与其他工程等发生的干扰与交叉,并将因此带来的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

(1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供应商作为15条款号款名称编列内容征收对象的所有税费,包括因国家实际营业税改增值税征收税费而引起的费用的变化,均包含在供应商的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中,采购人不将另行支付(增加或扣减),中标人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向采购人出具各支付款项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

(12)本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1其他要求

①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进行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②施工现场施工时所用的电和水设表计量,费用由承包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③竣工验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④施工期间由于疫情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担,供应商应在总报价中考虑。

⑤本项目设立最高限价,不允许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

2、磋商后的最后报价

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根据最后报价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单价,使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总价与最后报价一致,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做为合同附件。

(二)工程量清单(另附)

★三、人员管理要求

中标后,进场施工人员应列表登记统一管理,登记表后应附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详见格式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13“商务条款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 (略) 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略) 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备份文件递交至代 (略)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 (略) 理。二次报价时限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 (略) 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 (略) ,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 (略) 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 (略) ,备份文件递交 (略) ( (略) (略) 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 (略) (略) 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357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 (略)
账号:*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曼、王博、张冬妮
电 话:*-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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