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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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6: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预算金额 ¥13.(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2-(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东丽湖街华侨城善水苑一号 (略) 服务中心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桥道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戈女士022-(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DL-ZH118

项目名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电子针疗仪

5

2

煎药机

3

3

尿液分析仪

1

4

医用离心机

1

5

治疗床

15

6

中频治疗仪

3

7

口腔科负压泵

1

8

口腔科气泵

1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采购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质保期: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销售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c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 (2)本 (略) 上报名: 供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4-TJDL-ZH118)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022-(略)-801购买采购文件。 (3)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招标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缴费信息;IV供应商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V招标代理收到缴费凭证后,发送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东丽湖街华侨城善水苑一号 (略) 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戈女士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  022-(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16:0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23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预算金额 ¥13.(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2-(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东丽湖街华侨城善水苑一号 (略) 服务中心综合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桥道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戈女士022-(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DL-ZH118

项目名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电子针疗仪

5

2

煎药机

3

3

尿液分析仪

1

4

医用离心机

1

5

治疗床

15

6

中频治疗仪

3

7

口腔科负压泵

1

8

口腔科气泵

1

2.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采购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交货。质保期: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24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 ,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磋商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略) 令第650号)的规定,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或销售商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销售商:a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 b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c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4室)

方式:(1)现场发售。 (2)本 (略) 上报名: 供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4-TJDL-ZH118)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022-(略)-801购买采购文件。 (3)我司收到报名邮件后的报名流程:I发送报名表;*@*63.com;III招标代理核验报名表信息,确认无误后发送缴费信息;IV供应商缴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V招标代理收到缴费凭证后,发送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费后将缴费凭证回传邮箱。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 (略) ( (略) (略) 大桥道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东丽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东丽湖街华侨城善水苑一号 (略) 服务中心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略) 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戈女士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女士

电 话:  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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