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绥2a标项目经理部二三项材料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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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绥2a标项目经理部二三项材料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 (略) /一公司/凌绥高速2A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1 08:57:32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17 08:00:00
内容: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对其施工所需二项材料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编号:#-2024-1210)询价比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0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EDE文件) (略) 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结构形式备注
1二三项材料

一批


1
明细见采购文件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材料质量要求需满足#方施工所需,且符合国家标准。

三、有关要求

1、采购条件:

凌绥高速2a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为3P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中铁建投(辽宁)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将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二三项材料进行询价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2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

2.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需满足#方施工需求,所用原材料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2.4 本次询价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产品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 (略) 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询价比价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3.1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70%,商业承兑汇票30%。

3.2 每月15日前#方持#方签字确认的《收料单》和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到#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确认金额。

3.3 付款周期:#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180天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1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凡北 联系电话:# 联系人:颜凡泽 联系电话:#




,辽宁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 (略) /一公司/凌绥高速2A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11 08:57:32
投标截至时间:2024-12-17 08:00:00
内容: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对其施工所需二项材料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编号:#-2024-1210)询价比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08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EDE文件) (略) 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需求数量结构形式备注
1二三项材料

一批


1
明细见采购文件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材料质量要求需满足#方施工所需,且符合国家标准。

三、有关要求

1、采购条件:

凌绥高速2a标项目招标人为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为3P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和中铁建投(辽宁)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将 (略) (略) 辽宁凌 (略) 2a标项目经理部二三项材料进行询价采购,特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2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元;

2.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需满足#方施工需求,所用原材料需满足相关国家标准。

2.4 本次询价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产品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建 (略) 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询价比价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3、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3.1 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70%,商业承兑汇票30%。

3.2 每月15日前#方持#方签字确认的《收料单》和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到#方物资部门核准实际收货数量,确认金额。

3.3 付款周期:#方在双方对账结算并收到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90天内支付该批物资货款金额的70% ,180天内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1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凡北 联系电话:# 联系人:颜凡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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