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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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 31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眼科设备等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31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 (略) 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国际汽配城3-8-24号 

联系方式: 0416-(略) 

邮箱地址: *@*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6-(略)   

锦州 (略)

2024年12月10日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 31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 (略) 眼科设备二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眼科设备等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内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

3.3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4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5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网上下载

方式:线上报名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31日 14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 (略) (略) 胜河里150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 (略) 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 (略) 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略) 人民街五段二号

联系方式: 0416-(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国际汽配城3-8-24号 

联系方式: 0416-(略) 

邮箱地址: *@*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16-(略)   

锦州 (略)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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