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南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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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南路隔离护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 (略) 隔离护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1
项目名称: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 (略) 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采购中央隔离护栏1300米、机非隔离护栏2600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1至2024-12-17,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3室(怀来县沙城镇县 (略) 大楼东 300 米创业服务中心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怀来县沙 (略) 北路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 (略)
地址:怀来县沙城镇正信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杰
电话:031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 (略) 隔离护栏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1-0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1
项目名称: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 (略) 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采购中央隔离护栏1300米、机非隔离护栏2600米。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中标合同后20日内供货完毕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2-11至2024-12-17,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 (略) 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1-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3室(怀来县沙城镇县 (略) 大楼东 300 米创业服务中心大厦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国统字 [2017]213 号) 文件执行,本项目为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为全流程无纸化投标项目,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6、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7、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怀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怀来县沙 (略) 北路
联系方式:0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 (略)
地址:怀来县沙城镇正信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杰
电话:031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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