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JSZC-#-GXZB-G2024-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XZB-G2024-0031
项目名称: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达供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
2025-01-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中汇广场4号楼219室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意向链接
http://**-3747-4#-bf#e8f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运河 (略) 57号
联系人:徐斌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汇国际广场四号楼219室
联系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壮
电话:0516-#
项目概况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JSZC-#-GXZB-G2024-003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0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GXZB-G2024-0031
项目名称: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超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全部货物送达供货地点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
2025-01-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中汇广场4号楼219室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意向链接
http://**-3747-4#-bf#e8f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运河 (略) 57号
联系人:徐斌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 (略)
单位地址: (略) 中汇国际广场四号楼219室
联系人:刘林壮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林壮
电话:0516-#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