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药业包装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包装材料采购
2.标的内容、执行标准、规格、包装规格、数量:
一、PET瓶、塑料外盖
序号 | 标的物 | 规格参数 | 付款方式 | 数量 | 首批交货数量与时间 |
1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方形)240ml | 瓶重26g±0.5g 壁厚≥0.30mm 瓶高152±1.0m |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存款 | # | 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
2 | 塑料外盖 | 盖重3.0g±0.2g |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存款 | # | 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单上时间交货。交货地点:水仙药业(建瓯) (略) 仓库。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30日内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支付。
5.质量要求:
5.1、以上PET瓶、塑料外盖等品类的实物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准。
5.2、首批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5.3、所有品类的质量均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及样品比对,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需按招标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确认的样品执行,并能满足招标方稳定生产的需要,否 (略) 理或不予结算。
5.4、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签订不可撤消合同,中 (略) 场行情自行备好原材料,如遇原材料涨价或跌价,均不得变动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价格;如招标人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延迟交货的,延迟交货期不得超过3个月,且招标人不得取消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交货数量。
6.违约责任:
6.1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他方生产加工,否则视同违约。
6.2投标人或中标人不履行招投标的规定或签订的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未根据质量要求交货、不及时交货,招标人催促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仍无法满足要求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扣抵货款、要求赔偿造成停产的损失、紧急向他方采购超过中标价的额外支出等权利。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 (略) 判决。
8.报价规定:
8.1本次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2本次报价为到厂价,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须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装车费、途中损耗与损失费等,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
8.3本次投标后与中标人签订不可撤销合同,中标人不得以原材料价格波动、招标人未一次性接收标的物而拒不执行合同及本次招标的相关规定,否则视同违约。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标准见附件一。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略) 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3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9.4本次招标如因流标 (略) 招标, (略) 招标后仍然流标,则采取邀标、比质比价、竞价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即为流标:
9.5参与投标后,当次投标人数不足三个的,招标人直接不开标,参与当次投标的相关文件资料可直接转为再次招标的投标资料。如投标人需要重新递交投标资料的,须按规定办理,否则视同投标人已同意不重新提交投标资料,直接将上次参与投标但流标的相关文件资料转为同一标的再次招标(指前后两次招标的内容、编号等完全一致,再次招标的原因即为上次招标流标)的投标资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生产型企业。
10.2 投标人须已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至少三年以上。
10.3 投标产品在国内应已投产且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成熟产品。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7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 (略) 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单原件和样品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略) (略) 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 (略) 供应部,收件人:陈柔嘉,联系电话:0599-#、#。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新合作客户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方式支付)。
12.2履约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 (略) ;账号:#932)汇款回单请附在招标文件上
12.2.2保证金函:如中标人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可以出具正 (略) 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2.3中标客户请于接到通知后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购销合同,逾期视为自动弃标,并列为失信供应商, (略) 的一切采购投标。
12.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按时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退还。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生产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合作过的供应商资质之前有提供过且未过期的可不必重复提供);b.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材质证明、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技术偏离表等(对本招标文件第2和第5条款中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3 《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规定自行制作。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 (略) 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 (略) http://**、福建
省 (略) http://**、漳州 (略)
联系方式: 0599-#(采购部) #(传真)
0599-#(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 (略)
招标工作小组
2024年12月09日
1.项目名称:包装材料采购
2.标的内容、执行标准、规格、包装规格、数量:
一、PET瓶、塑料外盖
序号 | 标的物 | 规格参数 | 付款方式 | 数量 | 首批交货数量与时间 |
1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方形)240ml | 瓶重26g±0.5g 壁厚≥0.30mm 瓶高152±1.0m |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存款 | # | 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
2 | 塑料外盖 | 盖重3.0g±0.2g | 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存款 | # | 以订货通知单为准 |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单上时间交货。交货地点:水仙药业(建瓯) (略) 仓库。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30日内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支付。
5.质量要求:
5.1、以上PET瓶、塑料外盖等品类的实物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为准。
5.2、首批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时间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为准。
5.3、所有品类的质量均须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及样品比对,中标人所供产品质量需按招标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确认的样品执行,并能满足招标方稳定生产的需要,否 (略) 理或不予结算。
5.4、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签订不可撤消合同,中 (略) 场行情自行备好原材料,如遇原材料涨价或跌价,均不得变动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价格;如招标人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延迟交货的,延迟交货期不得超过3个月,且招标人不得取消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交货数量。
6.违约责任:
6.1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他方生产加工,否则视同违约。
6.2投标人或中标人不履行招投标的规定或签订的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未根据质量要求交货、不及时交货,招标人催促后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仍无法满足要求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行使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没收保证金、扣抵货款、要求赔偿造成停产的损失、紧急向他方采购超过中标价的额外支出等权利。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 (略) 判决。
8.报价规定:
8.1本次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2本次报价为到厂价,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须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装车费、途中损耗与损失费等,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
8.3本次投标后与中标人签订不可撤销合同,中标人不得以原材料价格波动、招标人未一次性接收标的物而拒不执行合同及本次招标的相关规定,否则视同违约。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标准见附件一。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 (略) 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3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9.4本次招标如因流标 (略) 招标, (略) 招标后仍然流标,则采取邀标、比质比价、竞价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即为流标:
9.5参与投标后,当次投标人数不足三个的,招标人直接不开标,参与当次投标的相关文件资料可直接转为再次招标的投标资料。如投标人需要重新递交投标资料的,须按规定办理,否则视同投标人已同意不重新提交投标资料,直接将上次参与投标但流标的相关文件资料转为同一标的再次招标(指前后两次招标的内容、编号等完全一致,再次招标的原因即为上次招标流标)的投标资料。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生产型企业。
10.2 投标人须已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至少三年以上。
10.3 投标产品在国内应已投产且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成熟产品。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12月17日 9时30分 (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 (略) 3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报价单原件和样品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 (略) (略) 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 (略) 供应部,收件人:陈柔嘉,联系电话:0599-#、#。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之前投标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元(新合作客户履约保证金以电汇方式支付)。
12.2履约保证金按以下方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 (略) ;账号:#932)汇款回单请附在招标文件上
12.2.2保证金函:如中标人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可以出具正 (略) 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
12.3中标客户请于接到通知后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购销合同,逾期视为自动弃标,并列为失信供应商, (略) 的一切采购投标。
12.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按时全部履行完毕,招标人确认无违约行为后予以全额退还。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生产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合作过的供应商资质之前有提供过且未过期的可不必重复提供);b.投标诚信承诺书。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材质证明、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技术偏离表等(对本招标文件第2和第5条款中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3 《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其它材料由投标人按照本次招标规定自行制作。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 (略) 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福建省轻纺(控股) (略) http://**、福建
省 (略) http://**、漳州 (略)
联系方式: 0599-#(采购部) #(传真)
0599-#(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 (略)
招标工作小组
2024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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