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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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购一家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注:若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招标年度中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同意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拟派的厨师长需持有中级厨师证(1人),须提供拟派厨师的厨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四、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陈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审地点:东陈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报价形式,可能会根据报价情况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评标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陈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 (略) 4号

联 系 人:赵然

联系方式:0513-#     

第二章 招标须知

一、参加招标费用

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1. 供应商一旦接受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招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招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采购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招标小组应当拒收。

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 招标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招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招标文件的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 (略) 加盖响应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招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无)

 (2)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招标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

四、招标

1.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招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 招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3. 招标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招标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招标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招标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以及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招标形式。

(1)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招标。

(2)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

(3)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发包人可以选择继续进行采购或终止。

8. 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9. 一般情况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0. 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 招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招标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五、成交和合同

1.评审小组按照价格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由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3.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5.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

7.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8.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 (略) 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2.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或项目经办人签收质疑函的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

13.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项目简介

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购一家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正常提供早、中两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晚餐、部门公务接待、会务用餐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基础装修为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所需的厨具和餐具配置,食材由采购人采购,食堂用餐人数大约为200人(根据项目需求用餐人数浮动调整)。

2.工作餐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正常运行)。早餐时间:7:00-8:30;午餐时间:11;50-13;00。每日早餐不少于6个品种(含面条,水饺),午餐主荤不少于1个品种,副荤不少于1个品种,素菜不少于2个品种。晚餐主荤不少于1个品种,副荤不少于2个品种,素菜不少于2个品种。

3.负责政府来客(含客商、市级部门等)接待;严格按照镇党政办开具的来客接待清单安排桌菜。

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

2.业务人员:厨师2人(含厨师长1名、帮厨1名)、服务员3人(含洗菜工、切菜工、洗碗工)。

(二)工作人员配备:

人员资质条件:

1.厨师长需持有中级厨师证(1人)。

2.服务员要求 55周岁以下。

3.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且每年都要进行健康体检。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方同意,所替换的项目工作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方有权拒绝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1、食品采购储存。采购的原材料及成品新鲜度高、品质良好,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霉变、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其他类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合格证。食品储存生熟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定期清库检查,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卫生环境。 (略) 要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杂物。室内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孽生地,实施有效防护措施。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泔水、垃圾入桶并改好存放, (略) 理。

3、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前必须进行检查筛选,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加工、存储食品要生熟炊具分开。食品加工加工后应储存准用储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

4、就餐服务与质量。严格遵守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开餐,在开餐前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全部摆放到位,所有服务人员在岗等待开餐。用餐期间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得出现人员午餐不够情形;必须保证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绝对不可出现冷饭冷菜现象,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

7、对食堂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负责,做好厨房及餐 (略) 域防火等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8、食堂服务员工年龄段不超过55周岁,(餐饮管理人员除外),不违法使用童工。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意外险、加班费、福利费、工伤、 (略) 、意外伤(亡)害等一切费用。且承担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

五、考核方案

1.由采购人定期(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向服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成交人不得低于85%,则采购人有权扣减成交供应商1%的承包费,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60%,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项目

要求

办法

备注

食品卫生

原材料采购储存以及食品加工符合考核标准

测评打分


环境卫生

(略) 、 (略) 、食堂室内按考核标准打扫整洁干净

测评打分


服务质量

严格遵守用餐时间,及时开餐。用餐期间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得出现人员午餐不够情形;必须保证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绝对不可出现冷饭冷菜现象,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

测评打分


安全生产

按照考核要求, (略) 域内消防、食品等安全工作负责

测评打分


绩效考核表:

六、验收标准

(一)食堂服务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

(二)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 (略) 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略) 场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成交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七)成交供应商每周五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修订后送采购人备案;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和次日菜谱的安排,拟好次日采购清单,送采购人备案。

(八)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 征得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

(九)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十)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七、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注:若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招标年度中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同意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 (略) 东陈镇人民政府。

八、付款方式

年终按考核结果折算后一次性给付。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提交的报价必须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厨房电器设施费,高温、防寒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人员费用支出及设备维护、日常运行管理等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包含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费、烟罩(烟道)清洗维护、低值易耗品(餐具消毒、洗涤、保洁及餐巾纸等全部易耗品)与餐具损耗补全费用。采购人提供餐厅场地及其装修和原料采购。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加工、发餐及餐具清洗、厨房及餐厅服务及卫生工作,同时根据要求另行提供餐饮或其他综合服务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及考核。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承包和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十、其他要求

1.对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由备案。

2.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略) 东陈镇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_招标文件.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购一家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注:若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招标年度中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同意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拟派的厨师长需持有中级厨师证(1人),须提供拟派厨师的厨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 (略) 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

四、提交招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陈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特别提醒: 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五、评审时间、方法和地点

评审时间:2024年1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评审地点:东陈镇人民政府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当面报价形式,可能会根据报价情况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评标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3.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 (略) 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东陈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东 (略) 4号

联 系 人:赵然

联系方式:0513-#     

第二章 招标须知

一、参加招标费用

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招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1. 供应商一旦接受了本招标文件并决定招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招标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采购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外,不得擅自终止招标活动。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招标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招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招标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招标小组应当拒收。

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 招标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六章。招标文件应当可靠装订和密封,每份招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招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 招标文件的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 (略) 加盖响应人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6.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招标保证金的;(本项目无)

 (2)响应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招标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

四、招标

1.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招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2. 招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3. 招标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 (略) 理,招标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招标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招标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以及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招标形式。

(1)招标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招标。

(2)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

(3)需经招标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4)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7.对于限额以下项目,当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或者经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时,发包人可以选择继续进行采购或终止。

8. 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

9. 一般情况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10. 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1. 招标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略) 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招标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五、成交和合同

1.评审小组按照价格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由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3.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4.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七、询问、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5.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

7.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8.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超出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9.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有权依据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 (略) 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10.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1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12.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或项目经办人签收质疑函的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

13.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一、项目简介

如皋市东陈镇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东陈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现拟采购一家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正常提供早、中两餐,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晚餐、部门公务接待、会务用餐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基础装修为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项目所需的厨具和餐具配置,食材由采购人采购,食堂用餐人数大约为200人(根据项目需求用餐人数浮动调整)。

2.工作餐每周六天(周一至周六正常运行)。早餐时间:7:00-8:30;午餐时间:11;50-13;00。每日早餐不少于6个品种(含面条,水饺),午餐主荤不少于1个品种,副荤不少于1个品种,素菜不少于2个品种。晚餐主荤不少于1个品种,副荤不少于2个品种,素菜不少于2个品种。

3.负责政府来客(含客商、市级部门等)接待;严格按照镇党政办开具的来客接待清单安排桌菜。

三、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备

1.项目负责人:1人

2.业务人员:厨师2人(含厨师长1名、帮厨1名)、服务员3人(含洗菜工、切菜工、洗碗工)。

(二)工作人员配备:

人员资质条件:

1.厨师长需持有中级厨师证(1人)。

2.服务员要求 55周岁以下。

3.人员必须全部持有效健康证且每年都要进行健康体检。

4.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在职在岗,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采购方同意,所替换的项目工作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采购方有权拒绝并可提前解除合同。

四、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1、食品采购储存。采购的原材料及成品新鲜度高、品质良好,不得出现腐败变质、霉变、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其他类食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等,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合格证。食品储存生熟分开,不得超期,做到定期清库检查,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2、卫生环境。 (略) 要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杂物。室内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孽生地,实施有效防护措施。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泔水、垃圾入桶并改好存放, (略) 理。

3、食品卫生。食品加工前必须进行检查筛选,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加工、存储食品要生熟炊具分开。食品加工加工后应储存准用储藏间,防止污染,直接入口食品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

4、就餐服务与质量。严格遵守用餐时间规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开餐,在开餐前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全部摆放到位,所有服务人员在岗等待开餐。用餐期间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得出现人员午餐不够情形;必须保证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绝对不可出现冷饭冷菜现象,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

7、对食堂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负责,做好厨房及餐 (略) 域防火等安全工作,杜绝火灾、食物中毒等责任事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8、食堂服务员工年龄段不超过55周岁,(餐饮管理人员除外),不违法使用童工。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意外险、加班费、福利费、工伤、 (略) 、意外伤(亡)害等一切费用。且承担在承包期内与内部或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用工纠纷、卫生检测费、税金、政策性规费等问题。

五、考核方案

1.由采购人定期(每季度一次)或不定期向服对食品卫生、生产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成交人不得低于85%,则采购人有权扣减成交供应商1%的承包费,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60%,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项目

要求

办法

备注

食品卫生

原材料采购储存以及食品加工符合考核标准

测评打分


环境卫生

(略) 、 (略) 、食堂室内按考核标准打扫整洁干净

测评打分


服务质量

严格遵守用餐时间,及时开餐。用餐期间必须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数量充足,不得出现人员午餐不够情形;必须保证在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绝对不可出现冷饭冷菜现象,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

测评打分


安全生产

按照考核要求, (略) 域内消防、食品等安全工作负责

测评打分


绩效考核表:

六、验收标准

(一)食堂服务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

(二)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整的规章制度, (略) 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略) 场监管部门餐饮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成交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七)成交供应商每周五之前编制好下周每日每餐的菜谱,修订后送采购人备案;每天根据库存情况和次日菜谱的安排,拟好次日采购清单,送采购人备案。

(八)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 征得采购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

(九)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十)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招标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七、服务期限和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注:若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招标年度中实施情况良好,经采购人同意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 (略) 东陈镇人民政府。

八、付款方式

年终按考核结果折算后一次性给付。

九、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提交的报价必须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厨房电器设施费,高温、防寒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人员费用支出及设备维护、日常运行管理等各项支出费用。同时包含所有设施设备维护(修)费、烟罩(烟道)清洗维护、低值易耗品(餐具消毒、洗涤、保洁及餐巾纸等全部易耗品)与餐具损耗补全费用。采购人提供餐厅场地及其装修和原料采购。成交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加工、发餐及餐具清洗、厨房及餐厅服务及卫生工作,同时根据要求另行提供餐饮或其他综合服务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及考核。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承包和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十、其他要求

1.对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由备案。

2.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略) 东陈镇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_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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