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来舟铁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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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来舟铁路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社区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略) (略) 发展改 (略) (略) (略) 来舟镇委员会会议纪要以延发改〔2024〕314号和【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来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50.#元,其中工程费用57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元、预备费1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涉及1190户居民, (略) 服务中心 300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500平方米、 (略) 8000平方米、 (略) 2000 米、排水沟 200 米;购置 (略) 照明、充电桩、垃圾分 (略) 理及便民设备设施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 (略) 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 (略) 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 (略) 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 (略) 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略) 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略) 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 (略) 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 (略) (略) 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附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上传。9、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1 08:30:00至2024-12-23 08:30:00通过( (略) (略) (略) (略) 站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2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略) (略) 站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来舟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89号4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蔡女士

(略)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4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9-#

(略)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439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社区 (略) 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略) (略) 发展改 (略) (略) (略) 来舟镇委员会会议纪要以延发改〔2024〕314号和【2024】1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来舟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650.#元,其中工程费用57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元、预备费18.#;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涉及1190户居民, (略) 服务中心 300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 500平方米、 (略) 8000平方米、 (略) 2000 米、排水沟 200 米;购置 (略) 照明、充电桩、垃圾分 (略) 理及便民设备设施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 (略) 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了,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 (略) 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 (略) 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 (略) 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 (略) 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略) 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略) 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略) 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 (略) 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规定,由该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 (略) (略) 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并附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相关资料须在电子投标文件同步上传。9、本项目投标人上传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必须参照闽建筑函【2022】33号文件规定执行增设证书使用有效期并增加手写签名和签名日期,投标时需下载最新样式电子注册证书,本条为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如投标人未提供,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1 08:30:00至2024-12-23 08:30:00通过( (略) (略) (略) (略) 站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2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略) (略) (略) 站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 (略) 站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来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来舟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89号4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蔡女士

(略)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略) 住房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6号4楼412室

联系电话:0599-#

(略) 名称: (略) (略) (略) 分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439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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