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衡阳市衡粮农牧生态有限公司贸易粮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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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衡阳市衡粮农牧生态有限公司贸易粮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公告

(略) (略) 的委托,湖南粮 (略) 场承办本次贸易粮(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包干轮换)。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倍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 (略) 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

2.交易地点: (略) (略) 1119号湖南粮 (略) 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 (略) 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 (略) 站(http://**.cn)登录 “交易→湖南粮 (略) 场→2024年12月 (略) (略) 贸易粮优质中晚籼稻购销双向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采购轮入2024年收获的泰优优质稻*吨,具体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产地: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竞价人需提供到乡镇村组详细粮食产地信息。质量要求:优质籼稻三等及以上,镉≤0.18mg/kg,出糙率≥75%,整精米≥44%,脂肪酸值<20mg/100g,杂质≤1%(两清两筛,每高0.1%扣量0.15%),水分≤13.5%(每高0.1%扣量0.12%,水分超14.5%拒收),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率≤5%,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粮;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超国家标准和约定要求的拒收。

2.销售出库2024年收获的泰优优质稻*吨,具体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四、交易方式、价格

1.泰优优质稻采购价格为3000元/吨(固定价),具体价格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此价格为竞价人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的标的以散粮方式送货至委托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清杂后)。

2.泰优优质稻销售价格按3160元/吨为竞价底价,具体价格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

3.中标方按照“先入后出”的方式,对入库和出库的数量包干,出库不收取出库费用,出库不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出库数量盈亏都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凭中标方提交的《出库通知单》散装车板交货。(出库时间段2025年1月1日--8月31日)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六、结算方式

1.入库结算:货款实行线下结算,每天入库稻谷货款委托方于12月每周二结算, (略) 银转到中标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最后一笔在12月30日结算,12月31日支付,如涉及跨年支付,最长延期到2025年1月5日),预留10%货款待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中标方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

2.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湖南粮 (略) 场支付货款,由湖南粮 (略) 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湖南粮 (略) 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 (略) 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湖南粮 (略) 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及时向中标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 (略) 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略) 场报名发放密钥。

3.交易双方各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220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注:保证金不可冲抵货款,采购和销售履约完毕后分别退回剩余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湖南粮 (略) 场指定账户。

4.合同成交后,中标方须向委托方缴纳 (略) 场风险保证金300元/吨,否则视同中标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市场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方需在标的收购入库前缴纳完毕。粮食销售出库时,*方根据湖南粮 (略) 场验收交割确认全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场风险保证金。

5.交易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6.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补充约定

在本公告中及交易细则中未约定的事项,由中标方和委托方(或承储库点)签订补充协议,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粮 (略) 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略) 支行

账号:**

委托方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衡阳分行

账号:*9388

十、联系方式

电话:*、*、*(市场交易部)

*、*(市场财务部)

*(委托方)

网址: (略) http://**.cn

湖南粮 (略) 场

2024年12月11日


(略) (略) 的委托,湖南粮 (略) 场承办本次贸易粮(优质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规则说明

本次购销双向竞价交易类型为以购竞销(包干轮换)。委托方与竞价中标方通过一次交易实现同等数量粮食采购和销售同步完成的交易模式。竞价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整倍数递增竞价,一旦销售标的应价成交,则相对应的采购标的同时成交。采购价格以交易清单约定的价格为准,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中标方应在竞价交易结束后与委托方同时签订湖南粮 (略) 场制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

2.交易地点: (略) (略) 1119号湖南粮 (略) 场。

3.交易方式:本次交易采 (略) 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 (略) 站(http://**.cn)登录 “交易→湖南粮 (略) 场→2024年12月 (略) (略) 贸易粮优质中晚籼稻购销双向交易专场”参加交易。

三、交易标的

1.采购轮入2024年收获的泰优优质稻*吨,具体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产地: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竞价人需提供到乡镇村组详细粮食产地信息。质量要求:优质籼稻三等及以上,镉≤0.18mg/kg,出糙率≥75%,整精米≥44%,脂肪酸值<20mg/100g,杂质≤1%(两清两筛,每高0.1%扣量0.15%),水分≤13.5%(每高0.1%扣量0.12%,水分超14.5%拒收),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率≤5%,黄曲霉毒素B1≤10ug/kg,色泽、气味正常;无虫粮;无掺杂使假、以陈顶新。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超国家标准和约定要求的拒收。

2.销售出库2024年收获的泰优优质稻*吨,具体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四、交易方式、价格

1.泰优优质稻采购价格为3000元/吨(固定价),具体价格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采购采取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此价格为竞价人符合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的标的以散粮方式送货至委托方指定的承储库点仓口车板价(清杂后)。

2.泰优优质稻销售价格按3160元/吨为竞价底价,具体价格信息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交易客户按5元/吨的整数递增报价。

3.中标方按照“先入后出”的方式,对入库和出库的数量包干,出库不收取出库费用,出库不执行水分、杂质增扣量,出库数量盈亏都由中标方承担。委托方凭中标方提交的《出库通知单》散装车板交货。(出库时间段2025年1月1日--8月31日)

五、交易期限

本次竞价交易标的出入库期限以交易清单公示为准。

六、结算方式

1.入库结算:货款实行线下结算,每天入库稻谷货款委托方于12月每周二结算, (略) 银转到中标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最后一笔在12月30日结算,12月31日支付,如涉及跨年支付,最长延期到2025年1月5日),预留10%货款待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中标方提供9%的增值税发票。

2.出库结算:中标方按销售合同价格向湖南粮 (略) 场支付货款,由湖南粮 (略) 场开具出库单,委托方根据湖南粮 (略) 场开具的出库单数量出库。交易双方对已出库粮食验收无误的,在规 (略) 一次或分批次提交《验收确认单》并盖章确认。湖南粮 (略) 场在完成《验收确认单》审核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已验收粮食的货款全部划入委托方在农发行的账户,委托方及时向中标方开具9%的增值税发票。

七、资格条件

1.凡具有粮食经营、加工、贸易及用粮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 (略) 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

2.非会员企业报名携带以下资料:⑴企业公章;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⑶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⑷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略) 场报名发放密钥。

3.交易双方各缴纳双向交易保证金220元/吨(含销售和采购各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注:保证金不可冲抵货款,采购和销售履约完毕后分别退回剩余保证金),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到达湖南粮 (略) 场指定账户。

4.合同成交后,中标方须向委托方缴纳 (略) 场风险保证金300元/吨,否则视同中标方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市场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中标方需在标的收购入库前缴纳完毕。粮食销售出库时,*方根据湖南粮 (略) 场验收交割确认全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场风险保证金。

5.交易双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经营行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6.承储库点不得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食。

八、补充约定

在本公告中及交易细则中未约定的事项,由中标方和委托方(或承储库点)签订补充协议,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湖南粮 (略) 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略) 支行

账号:**

委托方单位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衡阳分行

账号:*9388

十、联系方式

电话:*、*、*(市场交易部)

*、*(市场财务部)

*(委托方)

网址: (略) http://**.cn

湖南粮 (略) 场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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