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略) 域 | 寻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5: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预算金额 | ¥86.(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略)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先生(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菲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797-(略) | ||
附件: | |||
附件1 | (略)-ZC001公告.doc |
项目概况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1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 1 | 年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略).00 |
合同履行期限:(略)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略)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财购字[2022] (略) (略)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略)以下的服务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略).00元),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险公司、 (略) 出具的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1.1响应人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人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1.2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的投标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3未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服务期满且无其它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池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菲达 (略)
地 址: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联系方式:陈工079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97-(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零售服务/综合零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略) 域 | 寻乌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15:3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预算金额 | ¥86.(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略) | ||
采购单位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先生(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菲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0797-(略) | ||
附件: | |||
附件1 | (略)-ZC001公告.doc |
项目概况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1 | 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项目 (国内服务) | 1 | 年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略).00 |
合同履行期限:(略)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略)方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开始履行服务,服务期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略) 财购字[2022] (略) (略) 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略)以下的服务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需包含冷藏冷冻食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 至 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菲达 (略) (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响应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略)万(略)仟元整(¥(略).00元),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险公司、 (略) 出具的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1.1响应人以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人采用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将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1.2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投标保函的,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响应人选择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的投标保函应由银行、保险公司、 (略) 开具,并对其开具的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3未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略)万元整(¥(略).00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服务期满且无其它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5.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寻乌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寻乌县丹溪街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方式:池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菲达 (略)
地 址:寻乌县广寻物流园13号楼第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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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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