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海应急通信局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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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海应急通信局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询比公告

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项目编号:TM-DXXB#),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元,预估监理费用7.#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具体包括: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1.2.3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级及以上。

2.1.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须提供供应商为下列人员缴纳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启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5.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5.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5.3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

2.1.6信誉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1)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5)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118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李洁、刘诗晴、郑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ijie02.*@*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 (略) (略)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02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12月11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
,上海

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监理询比(项目编号:TM-DXXB#),采购人为 (略) 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元,预估监理费用7.#元(不含税价格),建设地点:上海。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具体包括:2024-2025年上海 (略) 线路管道大修整治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1.2.3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监理费用折扣最高为100.00%(不含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为独立法人:

A.供应商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供应商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要求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级及以上。

2.1.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通信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至少3份(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

(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和框架合同下任意一个订单;以上材料任意一项缺漏,视作为未提供该项证明材料。

2、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1)如为单项合同,合同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等。

(2)如为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正文关键页中应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合同正文或订单应体现签订日期(若框架合同正文体现签订日期,根据合同正文签订日期计取;若框架合同未体现签订日期,根据提供订单所体现的最早签订日期计取)。

3、业绩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

2.1.5人员要求(须提供供应商为下列人员缴纳的缴费期为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前三个月内(不含开启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材料)

2.1.5.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资质证书中的聘用企业为供应商);

2.1.5.2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三类人证书企业名称应为供应商);

2.1.5.3具备与本项目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组人员数(含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

2.1.6信誉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供应商之间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1)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5)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 (略) (略) 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9时0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上海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118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李洁、刘诗晴、郑钊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ijie02.*@*hinaccs.cn

联系地址(业务): (略) (略)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350号招标代理部

联系电话:02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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