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合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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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遴选“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合作方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发布:武汉 (略)

1.项目概况

武汉 (略) 公开征寻“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的合作方,按照我公司的合作方案,共同完成“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的合作开发。有 (略) 合作的企业,可 (略) 提出合作申请,填写《项目合作方信息登记表》,递交申报材料。我公司将使用综合评分法,在报名企业中公开遴选满足合作要求的优质企业作为项目合作方。

2.合作方资格条件

2.1 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以上的企业。

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不存 (略) 、 (略)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 (略) 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④报名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承诺产品联合研发中项目完成后,向我方提供可独立开展合作产品生产及售后的技术资料,不限于项目图纸等相关技术材料。

2.2 商务条件

①具备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证明,提供近三年 (略) 系统同类全新产品、改新产品证明。( (略) 单位签批的研发/技术开发合同、评审意见、试用报告的证明影印件)。

②具有专业生产对应的自主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

③具备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究现场安装、调试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略) 及以上服务能力证明(竣工交验单、售后服务单或售后服务团队的证明)。

④能够提供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材料并提供产品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⑤能够提供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材料并提供产品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报表良好。

2.3利润分成

利润分成为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新研产品合作分成比率,申请企业以研发费用占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格式为:销售价格的XX%)报价,设置有效报价为不高于销售价格的90%。

2.4评审方式

2.4.1研发合作评选流程

2.4.1.1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为符合性审查,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分和比较,如申请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其中之一将视为未实质响应:

(1)未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申请企业不满足商务资格所列任意一条条件要求;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未按要求封装和存在影响评审真实性的等情况。

2.4.1.2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技术合作项目评分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申报资料独立打分,并分别计算各申请企业的专业能力、利润分成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凡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加分或者减分的依据。

2.4.1.3申请企业的评比总分对等于其专业能力、利润分成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之和。“分项得分”等于“全体评审成员评分平均值”。

2.4.1.4根据评比总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评审总分对相同的,商务资格条件优者排名优先。

2.4.2研发合作评选流程标准

初审为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值为Z=A+B,得分取值至个位。其中,A:专业能力得分,满分80分;B:利润分成得分,满分20分。

A:专业能力评分标准(0~8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分分值

1

技术研发能力证明

15

近三年 (略) 系统同类全新产品,改新产品证明( (略) 单位签批的研发/技术开发合同、评审意见、试用报告的证明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5分。

2

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证明

10

申请企业提供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证明影印件。(自有厂房应提供权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自有设备应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技术人员应提供人员信息清单(包含不限于学历、职称、经历信息)及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满足得10分。厂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m2得4分,小于1000m2得2分;自有设备大于或等于20台以上得3分、小于20台的得1分;技术人员大于或等于5人得3分、小于5人得的1分。

3

服务能力证明

15

(略) 管内服务能力证明(竣工交验单、售后服务单或售后服务团队的证明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4

业绩证明

15

近三 (略) 行业同类产品合同业绩证明。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5

具备专利技术证明

15

申请企业取得国家专业机关 (略) 系统同类产品专利,申报资料中提交有专利证书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6

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证明

10

申请企业提供近两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银行机构提供的商业信誉证明。

满足得10分,每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得3分,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的得4分。

B:利润分成评分标准(0~20分)

利润分成为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新研产品合作分成比率,申请企业以研发费用占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格式为:销售价格的XX%)为评比价,设置有效报价为不高于销售价格的90%。

评比价得分的计算:

(1)最低报价的评比价得20分。

(2)每高于最低报价评比价的1%,扣1分。百分比个位后小数,按四舍五入取值计算。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年。

4.评审

报名合作 (略) 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评审小组将依据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评定。

5.申请人申报资料(包含合作方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应答)

5.1企业简介

5.2满足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4满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5售后服务体系

5.6主要设备概述(生产能力)

5.7投标方承诺书

5.8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9申请方或 (略) 在国家、行业、 (略) 、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的声明书

5.10申请方对合作方案的响应

6.评定方式

(略) 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料文审(必要时开展现场实地考核评定),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寻求合作文件的公示与评定日期

  1.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 资料文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
  3. 现场实地考核评定:待定。

8.合作申请资料的递交

8.1项目合作方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必须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8.2纸质版申请资料必须胶印成册(三本),当面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确保在2024年12月 (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汉阳大道618 (略) 和谐家园11栋13-1室,当面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00分。电子版申请材料必须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63.com.

8.3 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合作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等) (略) (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 (略) 物资部 周工

地 址: (略) (略) 汉阳大道618 (略) 和谐家园11栋13-1室

电 话:027-*

电子邮箱:*@*63.com。

武汉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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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武汉武铁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公开遴选“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合作方的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发布:武汉 (略)

1.项目概况

武汉 (略) 公开征寻“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的合作方,按照我公司的合作方案,共同完成“动车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项目的合作开发。有 (略) 合作的企业,可 (略) 提出合作申请,填写《项目合作方信息登记表》,递交申报材料。我公司将使用综合评分法,在报名企业中公开遴选满足合作要求的优质企业作为项目合作方。

2.合作方资格条件

2.1 资格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资金*以上的企业。

②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③不存 (略) 、 (略) 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以及 (略) 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④报名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文件,承诺产品联合研发中项目完成后,向我方提供可独立开展合作产品生产及售后的技术资料,不限于项目图纸等相关技术材料。

2.2 商务条件

①具备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证明,提供近三年 (略) 系统同类全新产品、改新产品证明。( (略) 单位签批的研发/技术开发合同、评审意见、试用报告的证明影印件)。

②具有专业生产对应的自主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

③具备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究现场安装、调试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略) 及以上服务能力证明(竣工交验单、售后服务单或售后服务团队的证明)。

④能够提供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材料并提供产品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⑤能够提供车轮自动化搬运机械手研制或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材料并提供产品使用良好证明材料。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报表良好。

2.3利润分成

利润分成为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新研产品合作分成比率,申请企业以研发费用占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格式为:销售价格的XX%)报价,设置有效报价为不高于销售价格的90%。

2.4评审方式

2.4.1研发合作评选流程

2.4.1.1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为符合性审查,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分和比较,如申请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其中之一将视为未实质响应:

(1)未按规定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2)申请企业不满足商务资格所列任意一条条件要求;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资料、申请资料未按要求封装和存在影响评审真实性的等情况。

2.4.1.2评比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技术合作项目评分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申报资料独立打分,并分别计算各申请企业的专业能力、利润分成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凡未规定的标准不得作为加分或者减分的依据。

2.4.1.3申请企业的评比总分对等于其专业能力、利润分成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之和。“分项得分”等于“全体评审成员评分平均值”。

2.4.1.4根据评比总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评审总分对相同的,商务资格条件优者排名优先。

2.4.2研发合作评选流程标准

初审为符合性审查,通过后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值为Z=A+B,得分取值至个位。其中,A:专业能力得分,满分80分;B:利润分成得分,满分20分。

A:专业能力评分标准(0~8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评分分值

1

技术研发能力证明

15

近三年 (略) 系统同类全新产品,改新产品证明( (略) 单位签批的研发/技术开发合同、评审意见、试用报告的证明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5分。

2

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证明

10

申请企业提供厂房、设备及技术人员证明影印件。(自有厂房应提供权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自有设备应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技术人员应提供人员信息清单(包含不限于学历、职称、经历信息)及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满足得10分。厂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000m2得4分,小于1000m2得2分;自有设备大于或等于20台以上得3分、小于20台的得1分;技术人员大于或等于5人得3分、小于5人得的1分。

3

服务能力证明

15

(略) 管内服务能力证明(竣工交验单、售后服务单或售后服务团队的证明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4

业绩证明

15

近三 (略) 行业同类产品合同业绩证明。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5

具备专利技术证明

15

申请企业取得国家专业机关 (略) 系统同类产品专利,申报资料中提交有专利证书影印件。

满足及优于得15分,每项业绩得3分。

6

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证明

10

申请企业提供近两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银行机构提供的商业信誉证明。

满足得10分,每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报告得3分,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的得4分。

B:利润分成评分标准(0~20分)

利润分成为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新研产品合作分成比率,申请企业以研发费用占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格式为:销售价格的XX%)为评比价,设置有效报价为不高于销售价格的90%。

评比价得分的计算:

(1)最低报价的评比价得20分。

(2)每高于最低报价评比价的1%,扣1分。百分比个位后小数,按四舍五入取值计算。

3.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2年。

4.评审

报名合作 (略) 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评审小组将依据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评定。

5.申请人申报资料(包含合作方资格条件要求的所有应答)

5.1企业简介

5.2满足合作方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4满足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

5.5售后服务体系

5.6主要设备概述(生产能力)

5.7投标方承诺书

5.8近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5.9申请方或 (略) 在国家、行业、 (略) 、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的声明书

5.10申请方对合作方案的响应

6.评定方式

(略) 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料文审(必要时开展现场实地考核评定),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7.寻求合作文件的公示与评定日期

  1.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 资料文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
  3. 现场实地考核评定:待定。

8.合作申请资料的递交

8.1项目合作方信息登记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必须于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8.2纸质版申请资料必须胶印成册(三本),当面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确保在2024年12月 (略) ),邮寄地址: (略) (略) 汉阳大道618 (略) 和谐家园11栋13-1室,当面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00分。电子版申请材料必须于2024年12月26日下午17时00分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63.com.

8.3 逾期送达的申请资料合作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等) (略) (http://**)发布。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 (略) 物资部 周工

地 址: (略) (略) 汉阳大道618 (略) 和谐家园11栋13-1室

电 话:027-*

电子邮箱:*@*63.com。

武汉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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