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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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 (略) (河 (略) ) (略) 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招标人为河南省 (略) (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 (略) (河 (略) ) (略) 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一标段

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

1台

二标段

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

1台

三标段

血栓弹力图分析仪

1台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8质保期:原厂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取得的授权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查询日期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4.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供应商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略) 美茵街建业左岸B座9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 (略) (河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8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 (略) (略) (略) 建业总部港D座5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河南,洛阳

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 (略) (河 (略) ) (略) 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招标人为河南省 (略) (河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 (略) (河 (略) ) (略) 区购置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等医疗设备;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3招标范围: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一标段

荧光显微镜成像系统

1台

二标段

全自动化学发光酶免分析仪

1台

三标段

血栓弹力图分析仪

1台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8质保期:原厂整机质保不少于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 (略) 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4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取得拟投产品制造商或中国代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须加盖授权方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取得的授权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

3.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即可;

3.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提供有效的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列入“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对象为:供应商,查询日期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10本次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4.磋商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8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

4.2获取方式:邮箱获取,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

(2)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单位全称+联系方式”,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供应商按照邮件内要求进行项目登记。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回执邮件,告知未通过原因,供应商补齐后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可重新发送邮件,未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重新按要求发送邮件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略) (略) 美茵街建业左岸B座908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 (略) (河 (略) )

地 址: (略) (略) (略) 82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李女士 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 (略) (略) (略) 建业总部港D座50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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