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安防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英才 (略)
2024年12月
目录
第五章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26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44
第八章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确认........................................................................ 47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英才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YC-2024-131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3.预算金额: 5.#元
4.最高限价: 5.#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详见第三章采购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价格:资料费500元,转至代理机构账户,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Excel文件附件发送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表+供应商名称”。
XXX项目响应报名表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邮箱 |
(2)未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的供应商不具有响应文件递交资格。
(3)完成上述报名工作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至报名邮箱。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询价公告在 (略) (略) (略) 官网发布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淮滨街道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 牛犇
联系方式: 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552-#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5.2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或不召开 □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6.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16日17时00分 |
7.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
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 | ||
10.1 | 询价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1.2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正两副 |
16.1 | 报价扣除 | 无 |
17.2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t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0.3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21.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t数据电文 |
22.1 | 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 |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询价现场告知 |
23.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 (4)收取账号: (5)退还时间: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24.1 | 代理费用 | (1)收费对象:采购人 (2)收取金额:# (3)收取单位:安徽英才 (略) (4)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5)账户:## |
25.1 | 签订合同 |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27.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英才 (略) 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
28 | 其他内容 | 1、解释权: (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1.5若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5.询价通知书构成
5.1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略) 上询问截止 (略) 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通知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 (略) 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 (略) 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 (略) 理,不得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通知书(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价通知书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7.3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9.报价
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询价有效期
10.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
10.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1.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询价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13.响应文件的评审
1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询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3.2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3.3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4.终止询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5.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 (略) 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6.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者优先;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的,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6.3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1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17.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9.保密要求
19.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成交结果公告
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0.2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0.3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1.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告知询价结果
2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
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代理费用
24.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5.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廉洁自律规定
2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数字智能录像机 | 1、可接驳符合ONVIF、RTSP标准的众多 (略) 络摄像机; 2、支持接入H.265、Smart265、H.264、Smart264视频编码码流; 3、解码性能强劲,最大 (略) 1080P解码(开启SVC增强模式后,可提 (略) 1080P解码); 4、支持# (略) 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 5、支持HDMI与VGA同/异源输出,HDMI最大支持4K超高清显示输出,VGA支持1080P高清显示输出; 6、自带8个SATA接口,最大支持满配10T硬盘; 7、支持IP设备集中管理,包括IP设备一键添加、参数配置、批量升级、导入/导出等; 8、最大 (略) 本地同步回放; 9、针对人、车及事件类型,支持快速回放与检索功能,大幅提升录像回放和检索效率; 10、支持萤石云服务,通过海康互联APP可实现手机远程预览/回放/配置; 11、支持萤石、ISUP以及GB#协议, (略) 接入; | 2 | 台 | |
2 | 高清显示器 | 1、接口:HDMI,VGA 2、分辨率:1920*1080 3、响应时间:2ms-4ms 4、屏幕尺寸:23.5-24英寸 5、类型:直面屏 6、能效等级:二级能效 7、屏幕比例:16:9 | 1 | 台 | |
3 | KVM切换器 | 1、分辨率:*@*0Hz 2、驱 动:免驱即插即用 3、外壳材质:PC+ABS 4、输入接口:HDMI*4、USB-B*4、DC5.5mm*1 5、输出接口:HDMI*1、USB1.1A*2、USB2.0A*2 | 1 | 台 | |
4 | 数字高清摄像机 | 1.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 × 108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2.智能侦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 3. (略) 接入 4.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 dB宽动态,适应不同使用环境 4.采用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 m 5. (略) 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1个内置麦克风 6.符合IP67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 ★7.传感器类型: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 ★8.最低照度:彩色:0.005 Lux 宽动态:120 dB 9.调节角度:水平:0°~360°,垂直:0°~75°,旋转:0°~360° 焦距&视场角:2.8 mm,水平视场角:108°,垂直视场角:59°,对角视场角:127° 4 mm,水平视场角:87°,垂直视场角:46°,对角视场角:105° 6 mm,水平视场角:54°,垂直视场角:29°,对角视场角:63° 8 mm,水平视场角:41°,垂直视场角:23°,对角视场角:48° 景深范围:2.8 mm: 1 m~∞ 4 mm: 1.2 m~∞ 6 mm: 2.8 m~∞ 8 mm: 4.4 m~∞ 10.补光灯类型:红外灯 补光距离:最远可达30 m 11.防补光过曝:支持 红外波长范围:850 nm 最大图像尺寸:1920 × 1080 12.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5/H.264,支持超级智能编码 子码流:H.265/H.264/MJPEG 三码流:H.265/H.264 13.网络:1个RJ45 10 M/100 M自 (略) 口 ★14.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512 GB 音频:1个内置麦克风 1路输入(Line in),最大输入幅值:3.3 Vpp,输入阻抗:4.7 kΩ,接口类型:非平衡 1路输出(Line out),最大输出幅值:3.3 Vpp,输出阻抗:100 Ω,接口类型:非平衡 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 电源输出:DC12 V,100 mA电源输出,可用于#音器供电 复位:支持 ★16.产品尺寸:?127.3 × 96.8 mm 包装尺寸:150 × 150 × 141 mm 设备重量:360 g 带包装重量:570 g 17.存储温湿度:-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启动和工作温湿度:-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恢复出厂设置:支持RESET按键,客户端或浏览器恢复 18.电流及功耗:DC:12 V,0.57 A,最大功耗:6.5 W PoE:IEEE 802.3af,Class 3,最大功耗:7.5W 供电方式: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 PoE:IEEE 802.3af,Class 3 电源接口类型:?5.5 mm圆口 防护:IP67 | 7 | 台 | |
5 | 监控音响 | 定制 | 1 | 对 | |
6 | 监控高清#音器 | 1、频率响应:20Hz ~ 20kHz 2、指向特性:全指向性 3、DNP数字降噪,AGC自动增益,ALC自动电平控制 4、600~1000欧姆非平衡 | 7 | 个 | |
7 | #音器适配器 | 1、尺寸:86*63*27.2MM 2、防水等级:IP68 3、DC12V2A | 7 | 个 | |
8 | 专用存储硬盘 | 企业级 | 12 | 块 | |
9 | 网路交换机 | 48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上联光口,机架式,非网管型交换机,背板带宽100Gbps,包转发率74.4Mbps,MAC地址16K,端口防雷6KV | 1 | 台 | |
10 | 网路交换机 | 非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52Gbps,包转发率39Mpps,24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2个SFP千兆光口,支持云端发现,云端查看设备状态。 | 1 | 台 | |
11 | 监控适配器 | 1、尺寸:86*63*27.2MM 2、防水等级:IP68 3、DC12V2A | 7 | 个 | |
12 | 排插 | 6位总控 | 2 | 个 | |
13 | 超五 (略) 线 | ?0.5mm | 300 | 米 | |
14 | 无氧铜电源线 | ?0.5mm | 600 | 米 | |
15 | 辅材附件 | 1 | 批 | ||
16 | 安防系统检测 | (略) 安防系统进行检测,整合资源等。 | 1 | 项 | |
17 | 安防系统调试 | (略) 安防系统进 (略) ,根据现场环境和位置合理分配。 | 1 | 项 | |
19 | 施工安装费 | 包含:旧设备拆除等 | 1 | 项 | |
备注:
1.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 3 项或 3 项以上不满足,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1.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响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人工费,安装费、检测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询价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4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5 | 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6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7 | 报价 | 符合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8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9 | 技术响应情况 |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0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方)通过安徽英才 (略) 组织的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询价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
2 | |||||
3 | |||||
…… |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1.4.1付款方式: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1.4.2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 。
1.5.1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1.5.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交付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交付到规定的地点 ;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 (略)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略) 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6.7因#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方遭受的直接损失,#方可向#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方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采购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采购人所在地 (略) 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1#方应保证#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1#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1货物交付前,#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地检验,并向#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1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28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20.3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可由双方自行商议后补充 |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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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合计(元)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3.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致: (略) (略) (略)
根据贵方的询价公告和询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通知书,并对询价通知书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同意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致: (略) (略) (略)
在参与本次项目询价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 (略) 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5.1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
4 | 免费质保期 | |||
… |
5.2技术响应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致: (略) (略) (略)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提供符合询价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询价通知书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 (略) 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
致:采购人
我单位拟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1、(内容或条款)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我单位本次采购工作及本项目磋商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淮滨街道行政办公中心 联 系 人:牛犇 电 话:0552-# (盖单位公章) 2024 年12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英才 (略) 地 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2-# (盖单位公章) 2024年12月11日 |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英才 (略)
2024年12月
目录
第五章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26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44
第八章 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确认........................................................................ 47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英才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YC-2024-131
2.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
3.预算金额: 5.#元
4.最高限价: 5.#元
5.采购需求: (略) (略) (略) 安防系统升级改造,详见第三章采购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价格:资料费500元,转至代理机构账户,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填写报名表Excel文件附件发送至邮箱:*@*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表+供应商名称”。
XXX项目响应报名表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邮箱 |
(2)未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工作的供应商不具有响应文件递交资格。
(3)完成上述报名工作后,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采购文件至报名邮箱。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询价公告在 (略) (略) (略) 官网发布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淮滨街道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人: 牛犇
联系方式: 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 0552-#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5.2 |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或不召开 □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6.1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4 年12月16日17时00分 |
7.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
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 | ||
10.1 | 询价有效期 | 90日历日 |
11.2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正两副 |
16.1 | 报价扣除 | 无 |
17.2 | 确定成交供应商 | t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20.3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21.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t数据电文 |
22.1 | 告知询价结果的形式 |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询价现场告知 |
23.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 (4)收取账号: (5)退还时间: 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24.1 | 代理费用 | (1)收费对象:采购人 (2)收取金额:# (3)收取单位:安徽英才 (略) (4)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5)账户:## |
25.1 | 签订合同 |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
27.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安徽英才 (略) 联系电话:0552-# 通讯地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
28 | 其他内容 | 1、解释权: (1)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1.5若询价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8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资金落实情况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5.询价通知书构成
5.1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3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5.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6.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6.1供应商如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 (略) 上询问截止 (略) 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时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价通知书,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 (略) 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 (略) 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 (略) 理,不得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提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价通知书(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7.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7.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提交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响应文件,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7.2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的分包询价通知书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所参与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参与包别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7.3无论询价通知书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7.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询价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7.5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构成
8.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8.2供应商应提交询价通知书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响应方案。
9.报价
9.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询价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9.2 供应商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报价中。
9.3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9.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0.询价有效期
10.1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
10.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1.响应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1.1供应商应当在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1.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1.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2.询价小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13.响应文件的评审
13.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询价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询价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供应商自行 (略)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初审依据。
13.2响应文件的评审是指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3.3供应商授权代表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14.终止询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15.1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 (略) 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询价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16.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16.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6.2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通过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者优先;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的,则由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6.3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者优先;若报价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 (略) 或少数 (略) 产品的,则采取询价小组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1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17.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1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17.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19.保密要求
19.1评审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成交结果公告
20.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通知书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0.2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20.3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1.成交通知书
2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告知询价结果
22.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排序。
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2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代理费用
24.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25.签订合同
25.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
25.2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5.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5.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6.廉洁自律规定
26.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2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2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27.1供应商认为询价通知书、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7.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27.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
2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 |
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数字智能录像机 | 1、可接驳符合ONVIF、RTSP标准的众多 (略) 络摄像机; 2、支持接入H.265、Smart265、H.264、Smart264视频编码码流; 3、解码性能强劲,最大 (略) 1080P解码(开启SVC增强模式后,可提 (略) 1080P解码); 4、支持# (略) 络视频的预览、存储与回放; 5、支持HDMI与VGA同/异源输出,HDMI最大支持4K超高清显示输出,VGA支持1080P高清显示输出; 6、自带8个SATA接口,最大支持满配10T硬盘; 7、支持IP设备集中管理,包括IP设备一键添加、参数配置、批量升级、导入/导出等; 8、最大 (略) 本地同步回放; 9、针对人、车及事件类型,支持快速回放与检索功能,大幅提升录像回放和检索效率; 10、支持萤石云服务,通过海康互联APP可实现手机远程预览/回放/配置; 11、支持萤石、ISUP以及GB#协议, (略) 接入; | 2 | 台 | |
2 | 高清显示器 | 1、接口:HDMI,VGA 2、分辨率:1920*1080 3、响应时间:2ms-4ms 4、屏幕尺寸:23.5-24英寸 5、类型:直面屏 6、能效等级:二级能效 7、屏幕比例:16:9 | 1 | 台 | |
3 | KVM切换器 | 1、分辨率:*@*0Hz 2、驱 动:免驱即插即用 3、外壳材质:PC+ABS 4、输入接口:HDMI*4、USB-B*4、DC5.5mm*1 5、输出接口:HDMI*1、USB1.1A*2、USB2.0A*2 | 1 | 台 | |
4 | 数字高清摄像机 | 1.最高分辨率可达1920 × 1080 @25 fps,在该分辨率下可输出实时图像 2.智能侦测: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 3. (略) 接入 4.支持背光补偿,强光抑制,3D数字降噪,120 dB宽动态,适应不同使用环境 4.采用高效阵列红外灯,使用寿命长,红外照射距离最远可达30 m 5. (略) 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1个内置麦克风 6.符合IP67防尘防水设计,可靠性高 ★7.传感器类型: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 ★8.最低照度:彩色:0.005 Lux 宽动态:120 dB 9.调节角度:水平:0°~360°,垂直:0°~75°,旋转:0°~360° 焦距&视场角:2.8 mm,水平视场角:108°,垂直视场角:59°,对角视场角:127° 4 mm,水平视场角:87°,垂直视场角:46°,对角视场角:105° 6 mm,水平视场角:54°,垂直视场角:29°,对角视场角:63° 8 mm,水平视场角:41°,垂直视场角:23°,对角视场角:48° 景深范围:2.8 mm: 1 m~∞ 4 mm: 1.2 m~∞ 6 mm: 2.8 m~∞ 8 mm: 4.4 m~∞ 10.补光灯类型:红外灯 补光距离:最远可达30 m 11.防补光过曝:支持 红外波长范围:850 nm 最大图像尺寸:1920 × 1080 12.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5/H.264,支持超级智能编码 子码流:H.265/H.264/MJPEG 三码流:H.265/H.264 13.网络:1个RJ45 10 M/100 M自 (略) 口 ★14.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512 GB 音频:1个内置麦克风 1路输入(Line in),最大输入幅值:3.3 Vpp,输入阻抗:4.7 kΩ,接口类型:非平衡 1路输出(Line out),最大输出幅值:3.3 Vpp,输出阻抗:100 Ω,接口类型:非平衡 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 电源输出:DC12 V,100 mA电源输出,可用于#音器供电 复位:支持 ★16.产品尺寸:?127.3 × 96.8 mm 包装尺寸:150 × 150 × 141 mm 设备重量:360 g 带包装重量:570 g 17.存储温湿度:-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启动和工作温湿度:-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 恢复出厂设置:支持RESET按键,客户端或浏览器恢复 18.电流及功耗:DC:12 V,0.57 A,最大功耗:6.5 W PoE:IEEE 802.3af,Class 3,最大功耗:7.5W 供电方式: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 PoE:IEEE 802.3af,Class 3 电源接口类型:?5.5 mm圆口 防护:IP67 | 7 | 台 | |
5 | 监控音响 | 定制 | 1 | 对 | |
6 | 监控高清#音器 | 1、频率响应:20Hz ~ 20kHz 2、指向特性:全指向性 3、DNP数字降噪,AGC自动增益,ALC自动电平控制 4、600~1000欧姆非平衡 | 7 | 个 | |
7 | #音器适配器 | 1、尺寸:86*63*27.2MM 2、防水等级:IP68 3、DC12V2A | 7 | 个 | |
8 | 专用存储硬盘 | 企业级 | 12 | 块 | |
9 | 网路交换机 | 48个千兆电口+2个千兆上联光口,机架式,非网管型交换机,背板带宽100Gbps,包转发率74.4Mbps,MAC地址16K,端口防雷6KV | 1 | 台 | |
10 | 网路交换机 | 非网管交换机,交换容量52Gbps,包转发率39Mpps,24口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交换机,固化2个SFP千兆光口,支持云端发现,云端查看设备状态。 | 1 | 台 | |
11 | 监控适配器 | 1、尺寸:86*63*27.2MM 2、防水等级:IP68 3、DC12V2A | 7 | 个 | |
12 | 排插 | 6位总控 | 2 | 个 | |
13 | 超五 (略) 线 | ?0.5mm | 300 | 米 | |
14 | 无氧铜电源线 | ?0.5mm | 600 | 米 | |
15 | 辅材附件 | 1 | 批 | ||
16 | 安防系统检测 | (略) 安防系统进行检测,整合资源等。 | 1 | 项 | |
17 | 安防系统调试 | (略) 安防系统进 (略) ,根据现场环境和位置合理分配。 | 1 | 项 | |
19 | 施工安装费 | 包含:旧设备拆除等 | 1 | 项 | |
备注:
1.标有“★”的参数为关键性技术参数,必须无条件满足,如有一项不能满足,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2.未标“★”的参数为非关键性技术参数,如有 3 项或 3 项以上不满足,也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1.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响应,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人工费,安装费、检测费、调试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询价小组对通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评审表如下:
序号 | 审查指标 | 审查标准 | 格式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提供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3.1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4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 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 |
5 | 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6 | 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7 | 报价 | 符合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8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供货及安装期限、供货及安装地点、免费质保期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9 | 技术响应情况 | 符合询价通知书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
10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询价通知书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评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评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方)通过安徽英才 (略) 组织的询价方式采购活动,经询价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方和#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成交通知书;
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询价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商 |
1 | |||||
2 | |||||
3 | |||||
…… |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1 | ||
2 | ||
3 | ||
…… | ||
总价 |
1.4.1付款方式: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
1.4.2发票开具方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 。
1.5.1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起10个工作日完成1.5.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交付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交付到规定的地点 ;
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0.05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5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 (略)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略) 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方违约。
1.6.7因#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导致#方遭受的直接损失,#方可向#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方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将争议提交 采购人所在地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向 采购人所在地 (略) 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方或者与#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1#方应保证#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方承担。
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方的正常工作,#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合同履行期间,#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1#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方,以便#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方的监督检查。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方;#方收到#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方同意,#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方应就分包项目向#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如果#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1货物交付前,#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地检验,并向#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19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9.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9.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0.1采购文件要求#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20.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28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
2.20.3如果#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方要求#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可由双方自行商议后补充 |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 号 |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小计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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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
… | ||||||||
… | ||||||||
… | ||||||||
合计(元)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及所需附件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各种税费、资料费、售后服务费及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表中须明确列出所投产品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否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3.表中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致: (略) (略) (略)
根据贵方的询价公告和询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询价通知书,并对询价通知书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
3.我方同意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声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致: (略) (略) (略)
在参与本次项目询价中,我单位承诺: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略) 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六)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 (略) 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谈判、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5.1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询价通知书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供货及安装地点 | |||
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
4 | 免费质保期 | |||
… |
5.2技术响应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参数要求 |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 |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致: (略) (略) (略)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略) 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提供符合询价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询价通知书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七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
(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 (略) 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
致:采购人
我单位拟参与 (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1、(内容或条款)
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建议)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我单位本次采购工作及本项目磋商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详见本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淮滨街道行政办公中心 联 系 人:牛犇 电 话:0552-# (盖单位公章) 2024 年12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英才 (略) 地 址: (略) (略) 万达写字楼A座9层913室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2-# (盖单位公章) 2024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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