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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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号老旧住房小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工程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4号老旧 (略) 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联系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1.项目编号:2024-(略)

2.项目名称:4号老旧 (略) 改造工程

3.工程概况:青 (略) 内8个单元加装8部外挂电梯、配套装饰工程、供电配套设施、管线迁移、电梯周边环境重建, (略) 增设1台变 (略) 政供电。 (略) 政府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每部电梯(略)元,共(略)元,由中标人自行开展领取补助工作,招标人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和保证。如因政策变动、材料缺失、流程增加以及任何其他原因导致补助数额减少或取消的,因此导致的风险由中标人自担,中标人不可因补助数额减少或取消要求提高合同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6日。

(工期不变,按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5.工程地点: (略) 。

6.招标控制价:(略).61元( (略) 政府电梯补贴费(略)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附注)。

7.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略) (略) ”个人业绩查询截图)。

7.5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同类工程为包含既有住宅加装外挂电梯的工程项目(非住宅加装外挂电梯不予认可),同类工程时间界定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7.6 (略) 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或中国 (略) )。

7.7通过“ (略)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略) 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7.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9投标人与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 (略) (略) ”均未被列入黑名单(已移除除外),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7.10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7.1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解释为:

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 (略) 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

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8.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时间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地点: (略) ;

9.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手机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电子邮箱、拟投项目名称发送到采购机构手机号码(略)。采购机构将把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日仍未收到我方邮件或短信回复,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潜在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费用交纳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9.4工本费:不收取;

9.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0.公告期限

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

11.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2.1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

12.2地点: (略) 。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3.1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13.2地点: (略) 。

14.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联系人:赵工、房工

电 话:0532-(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15.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崔助理

办公电话:0532-(略)

,山东, (略) ,青岛,0532-

依据国家招标采购有关法律和军队工程招标采购相关规定,我部对4号老旧 (略) 改造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联系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

1.项目编号:2024-(略)

2.项目名称:4号老旧 (略) 改造工程

3.工程概况:青 (略) 内8个单元加装8部外挂电梯、配套装饰工程、供电配套设施、管线迁移、电梯周边环境重建, (略) 增设1台变 (略) 政供电。 (略) 政府提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每部电梯(略)元,共(略)元,由中标人自行开展领取补助工作,招标人不为此提供任何担保和保证。如因政策变动、材料缺失、流程增加以及任何其他原因导致补助数额减少或取消的,因此导致的风险由中标人自担,中标人不可因补助数额减少或取消要求提高合同额。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2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6日。

(工期不变,按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5.工程地点: (略) 。

6.招标控制价:(略).61元( (略) 政府电梯补贴费(略)元)。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国内经济实体,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附注)。

7.3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 (略) (略) ”个人业绩查询截图)。

7.5在本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至少具备一项同类工程。同类工程为包含既有住宅加装外挂电梯的工程项目(非住宅加装外挂电梯不予认可),同类工程时间界定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7.6 (略) 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 (略)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或中国 (略) )。

7.7通过“ (略)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略) 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7.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9投标人与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 (略) (略) ”均未被列入黑名单(已移除除外),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7.10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 (略) 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7.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7.12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解释为:

①外资独资或入股是指工商登记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法》中明确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中,外国投资者通过内地和香 (略) 场取得境内企业股份、且未达到控股标准的,不属于本条规定明确的外资入股情形。

②港澳台资独资或入股情形参照上款规定。

8.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时间期限: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地点: (略) ;

9.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手机短信方式将单位名称、电子邮箱、拟投项目名称发送到采购机构手机号码(略)。采购机构将把具体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若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日仍未收到我方邮件或短信回复,请电话联系采购机构,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潜在投标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费用交纳后,采购机构将向其发放招标文件。

9.4工本费:不收取;

9.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10.公告期限

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

11.资格审查方式和方法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2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12.1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30分;

12.2地点: (略) 。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3.1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13.2地点: (略) 。

14.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联系人:赵工、房工

电 话:0532-(略)/(略)

电子邮箱:*@*63.com

15.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崔助理

办公电话:0532-(略)

,山东, (略) ,青岛,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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