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略) (略) 以 峰审批投资[2024]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1.3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
一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峰峰镇
二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大社镇界城镇
三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一标段
四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二标段
五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5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刘娟 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随喜 (略) 张女士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一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峰峰镇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二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大社镇界城镇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三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四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五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随喜 (略)
地 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北行50米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刘娟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310-# 电话:031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 (略) (略) 以 峰审批投资[2024]9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 (略) (略)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2.1.3计划工期:各标段工期均为18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
一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峰峰镇
二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大社镇界城镇
三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一标段
四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二标段
五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5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惠招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刘娟 03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随喜 (略) 张女士0310-#、#。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310-#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一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峰峰镇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二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大社镇界城镇 | 投标人/供应商 | 900 |
三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四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二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五标段:峰峰矿区老城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彭城镇三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随喜 (略)
地 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北行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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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娟 联 系 人: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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