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医用气体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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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医用气体供应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的采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目前已具备采购人条件。上海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供应

项目编号:0613-(略)

项目主要内容及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相关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 (略) 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有效期内);

4.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1日到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凡有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略)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免费(网址:http://**.cn)(在注册页面准确填写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按 (略) 证件,信息完善后点击“完成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

(3)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磋商文件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进行磋商文件的下载;

(4)标书款发票由上海 (略) 开具。

(5)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标书款一经获取不予退还。

(6)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 (略) 客服热线010-(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获取支持;潜在供应商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2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

联 系 人:姜枫

电 话:021-(略)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张子豪、孙瑞强

联系电话:021-(略)、(略)

传 真:021-(略)

电子信箱:*@*hbid.com

(略)(略)
, (略) , (略) ,上海

一、采购条件

采购医用气体供应采购项目的采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目前已具备采购人条件。上海 (略) (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采购医用气体供应

项目编号:0613-(略)

项目主要内容及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若考核不通过或发生投标人损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拒绝签订次年合同;或在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立即与投标人无条件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遇有执行重大变更、不可抗力及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政策变化,双方按合同约定另行协商解决。

三、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相关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 (略) 的药品(再)注册批件(有效期内);

4.供应商或供应商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 (略) 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1日到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1)凡有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略)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免费(网址:http://**.cn)(在注册页面准确填写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并按 (略) 证件,信息完善后点击“完成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参与”;

(3)供应商选中需要购买的磋商文件标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进行磋商文件的下载;

(4)标书款发票由上海 (略) 开具。

(5)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标书款一经获取不予退还。

(6)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 (略) 客服热线010-(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获取支持;潜在供应商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 (略) 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3日13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10楼第2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者磋商代表出席磋商会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上发布。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精神卫生中心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211号

联 系 人:姜枫

电 话:021-(略)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285号恒达大厦16楼

联 系 人:张子豪、孙瑞强

联系电话:021-(略)、(略)

传 真:021-(略)

电子信箱:*@*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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