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泰安分公司年小微DICT集成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 (略) 2024-2025年小微DICT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I#7001),采购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4-2025年小微DICT集成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通用小微DICT业务,实现对中小企业的小型DICT信息化集成服务、综合布线服务、视频监控类 (略) 络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元(不含税),本项目不划分为标包,拟选取3家单位,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 | 综合排名 | 框架上限金额 (元/不含税) | 份额占比(%) |
1 | 第一名 | # | 50% |
2 | 第二名 | # | 30% |
3 | 第三名 | # | 20% |
合计 | # | 100% |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 (略) 泰安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项目费用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签约额度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项目实施地点: (略)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交付期限: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1.7 ★质保期:采购订单终验合格后质保1年。
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服务指导价基础上折扣报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服务类别 | 服务明细 | 单位 | 服务指导单价(不含税,元) |
线缆铺设技术服务费 | 非屏蔽双绞线铺设技术服务 | 米 | 2.77 |
光纤皮线铺设技术服务 | 米 | 4.27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12芯及以下) | 米 | 13.00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48芯及以下) | 米 | 18.40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96芯及以下) | 米 | 23.80 | |
光缆熔接技术服务 | 芯 | 10.00 | |
电源线敷设技术服务(2芯*4平方以下) | 米 | 5.00 | |
线槽及线管布放技术服务 | 米 | 10.17 | |
复合线缆敷设技术服务(8+2*0.75) | 米 | 3.67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10台以下) | 次 | 766.67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10台-20台) | 次 | 920.00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21台-30台) | 次 | 1213.33 | |
设备调试技术服务费 | 交换机调试技术服务(16口及以下) | 台 | 136.67 |
交换机调试技术服务(16口以上) | 台 | 17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1U) | 台 | 42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2U) | 台 | 62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大于2U) | 台 | 73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大于等于6U) | 台 | 833.33 | |
网络机柜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93.33 | |
无线放装AP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73.33 | |
面板式AP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53.33 | |
数字硬盘录像机 (略) ≤32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73.33 | |
摄像头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03.33 | |
标准代维服务 | 信息点位数50(含)至100个(每月巡检1次,12次免费上 (略) 理)服务范围: (略) 域 | 项 | 2985.00 |
智能识别出入服务类 | A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754.72 |
B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1509.43 | |
C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1132.08 | |
D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943.40 | |
视频显示技术服务类 | LED视频显示服务 | 平方 | 452.83 |
液晶视频显示服务 | 块 | 566.04 | |
监视器服务 | 寸 | 943.40 | |
安防技术服务类 | 考勤门禁技术服务 | 套 | 754.72 |
人脸测温门禁技术服务 | 套 | 943.40 | |
门禁可视对讲技术服务 | 套 | 754.72 | |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服务 | 套 | 566.04 | |
公共广播及视频会议技术服务类 | 公共广播系统技术服务 | 点位 | 113.21 |
视频会议技术服务 | 天 | 566.04 | |
软件开发及客户培训服务类 | 客户培训 | 天 | 566.04 |
平台开发技术服务 | 天 | 566.04 | |
维保类服务 | 巡检服务 | 点位 | 113.21 |
平台维护服务 | 天 | 566.04 | |
驻场服务 | 天 | 566.04 | |
全屋智能 技术服务 | 全屋智能现场勘测交底技术服务 | 次 | 188.68 |
全屋智能场景调测优化技术服务 | 次 | 471.70 | |
(略) 关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门锁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中控屏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94.34 | |
智能传感器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灯控场景面板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窗帘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背景音乐系统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晾衣架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94.34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 (略) 设有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至少包括项目主管1人、工作人员1人。如供 (略) 尚未设有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供应商应承诺如本项目成交,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注:需提供承诺设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满足至少2人(含)的承诺书。如已设立须提供人员名单。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发票领取
步骤1: (略) 站: 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
步骤2: (略) 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步骤3: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在“投标管理”-“中标服务费发票查询”处下载发票。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略) 未在 (略) 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项目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泰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上高街道东岳大街0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艾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电话:0538-#
询比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万科金域中心A座1605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林/裴珊珊/武二强
电 话:#/#/#
电子邮件: chenlin.*@*hinaccs.cn/wuerqiang.*@*hinaccs.cn
传真:0531-#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泰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4年12月11日
本询比项目 (略) 2024-2025年小微DICT集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I#7001),采购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 (略) 2024-2025年小微DICT集成服务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通用小微DICT业务,实现对中小企业的小型DICT信息化集成服务、综合布线服务、视频监控类 (略) 络类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请重 (略) 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项目,预估金额#元(不含税),本项目不划分为标包,拟选取3家单位,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份额 | 综合排名 | 框架上限金额 (元/不含税) | 份额占比(%) |
1 | 第一名 | # | 50% |
2 | 第二名 | # | 30% |
3 | 第三名 | # | 20% |
合计 | # | 100% |
注:框架协议签约额度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 (略) 泰安分公司实际下发订单为准。当项目费用累计达到框架协议签约额度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4 项目实施地点: (略)
1.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6 ★交付期限: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交付使用。
1.7 ★质保期:采购订单终验合格后质保1年。
1.8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报价(服务指导价基础上折扣报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服务类别 | 服务明细 | 单位 | 服务指导单价(不含税,元) |
线缆铺设技术服务费 | 非屏蔽双绞线铺设技术服务 | 米 | 2.77 |
光纤皮线铺设技术服务 | 米 | 4.27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12芯及以下) | 米 | 13.00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48芯及以下) | 米 | 18.40 | |
光缆铺设技术服务(96芯及以下) | 米 | 23.80 | |
光缆熔接技术服务 | 芯 | 10.00 | |
电源线敷设技术服务(2芯*4平方以下) | 米 | 5.00 | |
线槽及线管布放技术服务 | 米 | 10.17 | |
复合线缆敷设技术服务(8+2*0.75) | 米 | 3.67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10台以下) | 次 | 766.67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10台-20台) | 次 | 920.00 | |
(略) 整理(设备总量21台-30台) | 次 | 1213.33 | |
设备调试技术服务费 | 交换机调试技术服务(16口及以下) | 台 | 136.67 |
交换机调试技术服务(16口以上) | 台 | 17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1U) | 台 | 42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2U) | 台 | 62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大于2U) | 台 | 733.33 | |
路由器防火墙调试技术服务(大于等于6U) | 台 | 833.33 | |
网络机柜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93.33 | |
无线放装AP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73.33 | |
面板式AP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53.33 | |
数字硬盘录像机 (略) ≤32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73.33 | |
摄像头调试技术服务 | 台 | 103.33 | |
标准代维服务 | 信息点位数50(含)至100个(每月巡检1次,12次免费上 (略) 理)服务范围: (略) 域 | 项 | 2985.00 |
智能识别出入服务类 | A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754.72 |
B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1509.43 | |
C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1132.08 | |
D类车辆智能识别服务 | 套 | 943.40 | |
视频显示技术服务类 | LED视频显示服务 | 平方 | 452.83 |
液晶视频显示服务 | 块 | 566.04 | |
监视器服务 | 寸 | 943.40 | |
安防技术服务类 | 考勤门禁技术服务 | 套 | 754.72 |
人脸测温门禁技术服务 | 套 | 943.40 | |
门禁可视对讲技术服务 | 套 | 754.72 | |
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服务 | 套 | 566.04 | |
公共广播及视频会议技术服务类 | 公共广播系统技术服务 | 点位 | 113.21 |
视频会议技术服务 | 天 | 566.04 | |
软件开发及客户培训服务类 | 客户培训 | 天 | 566.04 |
平台开发技术服务 | 天 | 566.04 | |
维保类服务 | 巡检服务 | 点位 | 113.21 |
平台维护服务 | 天 | 566.04 | |
驻场服务 | 天 | 566.04 | |
全屋智能 技术服务 | 全屋智能现场勘测交底技术服务 | 次 | 188.68 |
全屋智能场景调测优化技术服务 | 次 | 471.70 | |
(略) 关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门锁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中控屏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94.34 | |
智能传感器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灯控场景面板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47.17 | |
智能窗帘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背景音乐系统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188.68 | |
智能晾衣架设备调测技术服务 | 台 | 94.34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服务团队要求:
供应 (略) 设有服务团队,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含),至少包括项目主管1人、工作人员1人。如供 (略) 尚未设有服务团队,或服务人员达不到上述规定数量要求,则供应商应承诺如本项目成交,则将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服务团队的设置,且服务人员数量达到本条款规定要求。
注:需提供承诺设立服务团队、服务人员满足至少2人(含)的承诺书。如已设立须提供人员名单。
2.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9日起) (略) 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 (略) 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 (略) 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发票领取
步骤1: (略) 站: https://www.ccs-ibidding.com/ebidding/login;
步骤2: (略) 址的供应商需进行信息填写;
步骤3: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在“投标管理”-“中标服务费发票查询”处下载发票。
4.4询比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http://**)、中国 (略) (http://**)
(略) 未在 (略) 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项目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泰安分公司
地 址: (略) (略) 上高街道东岳大街009号
邮 编:#
联 系 人:艾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监督电话:0538-#
询比代理机构:上海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万科金域中心A座1605室
邮 编:#
联 系 人:陈林/裴珊珊/武二强
电 话:#/#/#
电子邮件: chenlin.*@*hinaccs.cn/wuerqiang.*@*hinaccs.cn
传真:0531-#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泰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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