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工业集聚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410.*元
2.1.2 服务期:效果评估周期暂定为24个月(从项目实施开始至土壤修复完成并通过效果评估及移除名录为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2)根据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开 (略) 域土壤验收采样及样品分析;(3)按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规定以及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配合做好专家评审过程等相关工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并备案,修复的地块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4)与招标人、修复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配合推进项目修复和效果验收;(5)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地方性政策要求等,其他需要效果评估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无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3.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 (略) 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 (略) 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如果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8时至2024年12月16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992-1号20层
招标人联系人:冯春蕾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江苏省 (略)
代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代理联系人:卜悦鑫 盛洁
代理联系电话:025-*、025-*
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项目业主为无锡 (略) ,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410.*元
2.1.2 服务期:效果评估周期暂定为24个月(从项目实施开始至土壤修复完成并通过效果评估及移除名录为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 (略) 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及信息化监管项目效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2)根据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开 (略) 域土壤验收采样及样品分析;(3)按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规定以及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并配合做好专家评审过程等相关工作,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并备案,修复的地块须经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其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4)与招标人、修复实施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配合推进项目修复和效果验收;(5)按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地方性政策要求等,其他需要效果评估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向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9月-2024年11月的缴费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无委托代理人的除外)。
3.6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 (略) 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 (略) 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如果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8时至2024年12月16日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略) ”是指: (略) 公共资源 (略) 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992-1号20层
招标人联系人:冯春蕾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江苏省 (略)
代理地址: (略) (略) (略) 18号
代理联系人:卜悦鑫 盛洁
代理联系电话:02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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