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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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采购公告

上海局集团公司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略))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招标人 (略) 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服务内容

(略) 域

服务期限

(略) 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

杨浦货场、北郊货场、桃浦货场、闵行货场、海湾货场吴淞货场、杨行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略) 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

苏州西货场、昆山货场、无锡南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略) 流动式起重机械维保

杨行货场、杨浦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许可和认证:

包件1、包件2: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型、项目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包件3: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型、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

3.1.3.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同类投标维保业绩,并提供维保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率表)。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略) 页截图);不接 (略) 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 (略)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 (略) 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 (略)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不接 (略) 2023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 (略) ( (略) )查看项目信息,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63.com,联系人:董工,座机:021-(略)。

5.2 招标文件售价包件一:300元、包件二:300元,包件三: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14:00, (略) (略) (略) 485号2号楼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http://**)和采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物流中心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董工、王工

地址: (略) (略) (略) 485号

电话:021-(略)(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021-(略)。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

(略)730

地址、电话

(略) (略) (略) 485号1幢3-4楼 021-(略)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略)(略)

邮编

(略)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63.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2.购买采购文件,表示接 (略) 信用评价管理。

3.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指采购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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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TWZ-(略))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招标人 (略) 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 2025年上海物流中心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件

服务内容

(略) 域

服务期限

(略) 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

杨浦货场、北郊货场、桃浦货场、闵行货场、海湾货场吴淞货场、杨行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略) 叉车等流动式装卸设备驻点维保

苏州西货场、昆山货场、无锡南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略) 流动式起重机械维保

杨行货场、杨浦货场

2025年1月 1日至2025年12月31 日止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许可和认证:

包件1、包件2: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型、项目包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机动工业车辆(叉车)。

包件3: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型、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为流动式起重机。

3.1.3.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至今)不少于1份同类投标维保业绩,并提供维保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率表)。

3.1.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3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略) 页截图);不接 (略) 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 (略)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3年至今 (略) 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 (略)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不接 (略) 2023年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

3.1.6.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11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16时0 (略) ( (略) )查看项目信息,本项目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邮箱地址:*@*63.com,联系人:董工,座机:021-(略)。

5.2 招标文件售价包件一:300元、包件二:300元,包件三:3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 14:00, (略) (略) (略) 485号2号楼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http://**)和采 (略) (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物流中心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董工、王工

地址: (略) (略) (略) 485号

电话:021-(略)(电话未接通时请邮件留言);021-(略)。

电子邮箱:*@*63.com

开户行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纳税人识别号

(略)730

地址、电话

(略) (略) (略) 485号1幢3-4楼 021-(略)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 (略) 上海第六支行 (略)(略)

邮编

(略)

9.其他

1.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线下投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将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63.com,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缴款凭证及报名表后,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报名邮箱。

2.购买采购文件,表示接 (略) 信用评价管理。

3.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将根据《 (略) 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指采购文件费用只按项目(包件)售卖。(采购人只接受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报名单位须通过银行将购买采购文件售价足额现金汇入到采购人对公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采购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同一项目文件工本费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投标全部被否决等情况重新组织采购时无需重复缴纳,但需要重新购买文件,但文件工本费无需重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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