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评选公告
(略) 文化馆2025年新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评选。
一、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2025年新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二、评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评选文件获取
领取评选文件时应出示评选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评选申请人公章。
领取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至2024年 12月 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办理)。
领取地点: (略) 文化馆507办公室
四、评选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 17日 9时 30分至 10时 0分
递交地点: (略) 文化馆641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将被拒收。
五、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10时 0分评选地址: (略) 文化馆
六、采购信息发布: (略)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59号
(略) 文化馆2025年新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评选。
一、项目名称: (略) 文化馆2025年新春群众文化活动项目。
二、评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次评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评选文件获取
领取评选文件时应出示评选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评选申请人公章。
领取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至2024年 12月 1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办理)。
领取地点: (略) 文化馆507办公室
四、评选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2024年12月 17日 9时 30分至 10时 0分
递交地点: (略) 文化馆641会议室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将被拒收。
五、评选时间和地点
评选时间:2024年 12月 17日 10时 0分评选地址: (略) 文化馆
六、采购信息发布: (略) (略) (http://**)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涂老师
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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