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站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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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车站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略) 包头西车站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略) 包头西车站 委托, 内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厂家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完全响应本项目供货要求,资信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在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提供在中国 (略)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8、供应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9、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提供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10、生产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所有食材基准 (略) 友 (略) 场每日公布的指导价。

12、所有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 (略) 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 (略) 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 年 12月 12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4 年 12月 16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1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1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 (略) 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 (略)

账号:*

行号:*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 (略) 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 (略) 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 (略)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 (略) 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 (略) ”办理,

网址:http://**:777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2024 年 12月 23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471-*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471-*

邮箱:*@*q.com(项目经理邮箱)

开户单位:内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新华支行

账号:*

(略) (http://**)发布。

内 (略)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包头西站

(略) (略) 阿 (略) 哈林格尔镇

安立东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商品分类

分类说明

数量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税率

1

肉食类

猪、牛、羊、鸡肉等。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略) 、 (略) 、包环4个中间站、包白线11个站伙食团。

以中标厂家为准

2

米面油、副食类

米、面、油、杂粮、各种调料及预包装食品类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3

购物卡类

(略) 三区提货卖场购物卡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4

蔬菜类

根菜类、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果菜类、芽菜类、食用菌、海底蔬菜、木本蔬菜、野菜、鸡蛋。鲜豆类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协议,中标厂家按预算总价(不含税)*元收取。

,呼和浩特,包头

(略) 包头西车站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略) 包头西车站 委托, 内 (略)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所属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投标厂家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完全响应本项目供货要求,资信良好,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供应商需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在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没有不良记录;

7、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提供在中国 (略)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8、供应商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原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9、有专业的供货渠道及固定仓储间(提供房屋租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

10、生产商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所有食材基准 (略) 友 (略) 场每日公布的指导价。

12、所有食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 (略)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 (略) 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 (略) 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http://**)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汇信公司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 (略)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 (略) 客服,联系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 年 12月 12日 8 时 30 分 起至2024 年 12月 16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1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4 年 12月 19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4.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 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开具标书费发票请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要求进行操作),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

开户行:中 (略) 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 (略)

账号:*

行号:*

投标单位需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及要求,将招标文件 (略) 指定账户。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4.4、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通知招标人,否则将 (略) 供应商信用评价有关规定予以评价。

4.5、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项目收取情况填写)

þ不要求: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转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具体时间,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账户:

名 称:内 (略)

账 号:150 829 274 403

开户行:中 (略) 新华支行

¨投标保函。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投标保函原件或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推荐到“ (略) ”办理,

网址:http://**:7777/home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定于2024 年 12月 23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信息详见附件1

招标代理机构:内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与乌兰恰特西街交叉口北120米(原内蒙 (略) (略) 呼 (略) )

邮政编码:*

财务联系人(标书费审核、标书费发票):周工

联系电话:0471-*

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联系邮箱:*@*63.com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471-*

项目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471-*

邮箱:*@*q.com(项目经理邮箱)

开户单位:内 (略)

开户银行:中 (略) 新华支行

账号:*

(略) (http://**)发布。

内 (略)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采购人信息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1

包头西站

(略) (略) 阿 (略) 哈林格尔镇

安立东

*

附件2:招标项目明细表

招标项目明细表

标段

序号

商品分类

分类说明

数量

工作地点或交货地点

税率

1

肉食类

猪、牛、羊、鸡肉等。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略) 、 (略) 、包环4个中间站、包白线11个站伙食团。

以中标厂家为准

2

米面油、副食类

米、面、油、杂粮、各种调料及预包装食品类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3

购物卡类

(略) 三区提货卖场购物卡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4

蔬菜类

根菜类、茎菜类、叶菜类、花菜类、果菜类、芽菜类、食用菌、海底蔬菜、木本蔬菜、野菜、鸡蛋。鲜豆类

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注:本项目为框架协议,中标厂家按预算总价(不含税)*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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