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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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4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 (略) 法定代表人变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进度不一致,导致证件信息不一致,是否可以只需在旧版证书中备注“投标人信息变更中”即可?

?回复:不可以,须按照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

2、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模块的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168页投标函格式存在差异,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模板,重新制作投标函进行上传?

????回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扫描上传至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 (略)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我方有以下疑问:

(1)投标人参建的公建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2)车辆段作为交通运输类公共建筑,车辆段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予以认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不予认可。

4、投标制作软件中报价模块的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204页投标函格式存在差异,请明确投标文件以哪个版本为准?

???回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扫描上传至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5、补遗2附件中的工期重要要求中,开始结束日期跟后面括号中的时间不一致,请问是以开始结束日期为准还是以括号中的时间为准?

回复:以开始结束日期为准。

二、招标文件澄清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秘〔2024〕78号),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的“定标候选人”均调整为“中标候选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标段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标段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0号

联系人:陶主任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2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原项目编号: 2024BFFG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二院和平路院区维修改造项目-4号病房楼加固改造及室外设施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补疑4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1、 (略) 法定代表人变更,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变更进度不一致,导致证件信息不一致,是否可以只需在旧版证书中备注“投标人信息变更中”即可?

?回复:不可以,须按照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

2、投标制作软件中商务模块的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168页投标函格式存在差异,是否需要按照招标文件模板,重新制作投标函进行上传?

????回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扫描上传至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承接的公共建筑工 (略) 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我方有以下疑问:

(1)投标人参建的公建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2)车辆段作为交通运输类公共建筑,车辆段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1)予以认可,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不予认可。

4、投标制作软件中报价模块的投标函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P204页投标函格式存在差异,请明确投标文件以哪个版本为准?

???回复:商务文件投标函以招标文件格式为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扫描上传至商务文件其他资料。

5、补遗2附件中的工期重要要求中,开始结束日期跟后面括号中的时间不一致,请问是以开始结束日期为准还是以括号中的时间为准?

回复:以开始结束日期为准。

二、招标文件澄清

依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政秘〔2024〕78号),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的“定标候选人”均调整为“中标候选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标段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标段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重点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0号

联系人:陶主任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4年12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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