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分公司关于华新时代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单一来源项目公示
(略) 泰安分公司与高新华新时代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泰安分公司与高新华新时代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说明: (略) 泰安分公司租赁华新时代广场 (略) ,租期2年7个月,租金为(略)元/年(含税)】
2.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中电信鲁【2016】316号《关于明确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条件及要求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款“服务采购类,主要包括工程过程中房租租赁、管道租赁购置;共建主体确定服务对象;市政管道购买以及其他单一来源情况(如协调费、行政收费;事业单位赔补费等)”,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3.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山东颐 (略) (略) 】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A1](http://**-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5.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泰安分公司
电话:(略)
邮箱:*@*89.cn
地址: (略) (略) 东岳大街009号中国电信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采购协同- (略) 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A2] [A2]
采购人: (略) 泰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12日
(略) 泰安分公司与高新华新时代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略) 泰安分公司与高新华新时代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项目采购人为[ (略) 泰安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说明: (略) 泰安分公司租赁华新时代广场 (略) ,租期2年7个月,租金为(略)元/年(含税)】
2.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中电信鲁【2016】316号《关于明确单一来源采购实施条件及要求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款“服务采购类,主要包括工程过程中房租租赁、管道租赁购置;共建主体确定服务对象;市政管道购买以及其他单一来源情况(如协调费、行政收费;事业单位赔补费等)”,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3.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山东颐 (略) (略) 】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A1](http://**-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5.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泰安分公司
电话:(略)
邮箱:*@*89.cn
地址: (略) (略) 东岳大街009号中国电信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采购协同- (略) 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A2] [A2]
采购人: (略) 泰安分公司
日 期: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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