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废止局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局决定将《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业项目配套设施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行政管理文书遗失补办规定〉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 (略) (略) 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 (略) 规划和 (略) 政 (略) ,并在信封上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12日
根据《 (略) 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我局决定将《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进一步细化工业项目配套设施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房产面积测算成果备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行政管理文书遗失补办规定〉的通知》《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 (略) (略) 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 (略) 规划和 (略) 政 (略) ,并在信封上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废止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略) 规划和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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