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谈判公告
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略)元
6、最高限价:(略)元
7、采购需求:为“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服务期限: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保修期。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谈判文件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8: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 (略) (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团风县团风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聪
电 话:0713-(略)日 期:2024年12月3日
【项目概况】 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的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略)元
6、最高限价:(略)元
7、采购需求:为“团风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8、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9、服务期限:前期准备+施工期+工程保修期。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该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监狱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略)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谈判文件等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9日8: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 (略) (http://**)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团风县团风大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713-(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聪
电 话:0713-(略)日 期: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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