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金山公司开慧库区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为做好金山开慧扩建项目2025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一系列争资争项工作,着力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华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 (略) (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南 (略) 金山公司 (略) 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 (略) 金山公司 (略) 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本次项目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商务”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在全国投资 (略) 进行备案登记(须提供截图)。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2 月12日起至2024年 12 月 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至华新 (略) (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新 (略) (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 12 月12日起至2024年 12 月18日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 (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地址:长 (略) 300号*家岭国家粮食储备库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 (略)

地址: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联系人:周加乐、康心旭、朱瑞雪

电话:0731-*




为做好金山开慧扩建项目2025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中央预算内、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一系列争资争项工作,着力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华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南 (略) (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南 (略) 金山公司 (略) 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 (略) 金山公司 (略) 仓房扩建项目2025年度争资争项代理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3、本次项目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技术”、“商务”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供应商如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须自行注明,如未注明的视为“三证合一”。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在全国投资 (略) 进行备案登记(须提供截图)。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 12 月12日起至2024年 12 月 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至华新 (略) (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12 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华新 (略) (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2024年 12 月12日起至2024年 12 月18日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 (略)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地址:长 (略) 300号*家岭国家粮食储备库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 (略)

地址: (略) (略) 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05室

联系人:周加乐、康心旭、朱瑞雪

电话:0731-*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