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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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五楼开标室- (略) (略) 蒲东 (略) 28号
预算金额 ¥24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边美竹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 (略) (略) 3(略)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略)
附件:
附件1 4稿-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doc
公告信息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2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1.供货品目类别

包含米、面、油、猪肉、牛肉、羊肉、豆制品、鸭肉、鸡肉、调味品、牛奶、鸡蛋、水(海)产品、水果、蔬菜等(品目类别及数量均为暂定类别,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预估配送比例


序号 分项服务名称 所占价格比重
1 配送-米 5%
2 配送-面 4%
3 配送-油 11%
4 配送-猪肉 4.5%
5 配送-牛肉 2.25%
6 配送-羊肉 1.5%
7 配送-豆制品 2.5%
8 配送-鸭肉 1.5%
9 配送-鸡肉 2.25%
10 配送-调味品 10.5%
11 配送-牛奶 0.75%
12 配送-鸡蛋 2.25%
13 配送-水(海)产品 4.5%
14 配送-水果 7.5%
15 配送-蔬菜 40%

二、配送及管理要求

1.配送计划管理

(1)采购人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采购人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16:00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

(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3)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6:00之前,交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

(4)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5)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2.收货和验收管理

(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3)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

(4)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5)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 (略) 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三、食材质量标准

(1)大米

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非转基因。

(2)面粉

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非转基因。

(3)豆油

符合大豆油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原料为非转基因大豆。

(4)肉类

必须采购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经过排酸的放心肉,配送时必须提供当批配送肉品的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肉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5)水产类

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蔬菜类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7)水果类

不得检出(略)胺磷、(略)拌磷、氧化乐果、(略)基对硫磷、呋喃丹等。国家规定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和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8)干货杂粮类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9)其他副食品类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略)国家标准。

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略)-2008、(略)等国家标准。

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略)-2008、(略)等国家标准。

(10)奶制品

纯牛奶、酸奶等。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11)调味品类:

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在保质期内。

辛辣料:主要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均呈干燥状,具有该香料植物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酱油: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色泽明亮,有光泽,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四、考核管理办法

(1)中标人必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的配送给采购人,不得延误,如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改正,确保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开餐。如出现后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比如青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五杂质、需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略) 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其他方面以此为样。

(2)中标人所供应配送的食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标准,配送的菜品必须为净菜,食材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略)执行。

(3)中标人配送给采购人的食材价格不能超过中标价, (略) 场行情合理变动,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如果中标人送货价 (略) 场同类商品价的食材,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给以纠正并 (略) 罚。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履约地点(服务地点):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3.报价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零售价月平均价为基数,按百分比费率形式报价(报价范围为0%--90%)

4.结算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零售价月平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6.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三、食材质量标准”、“四、考核管理办法”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二、2.收货和验收管理”要求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楼开标室- (略) (略) 蒲东 (略) 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 (略) (略) 3(略)号
联系方式:024-(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0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五楼开标室- (略) (略) 蒲东 (略) 28号
预算金额 ¥240.(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边美竹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近 (略) (略) 3(略)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略)
附件:
附件1 4稿-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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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略) (略) 发布时间: 2024-12-12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略)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1.供货品目类别

包含米、面、油、猪肉、牛肉、羊肉、豆制品、鸭肉、鸡肉、调味品、牛奶、鸡蛋、水(海)产品、水果、蔬菜等(品目类别及数量均为暂定类别,最终供货和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预估配送比例


序号 分项服务名称 所占价格比重
1 配送-米 5%
2 配送-面 4%
3 配送-油 11%
4 配送-猪肉 4.5%
5 配送-牛肉 2.25%
6 配送-羊肉 1.5%
7 配送-豆制品 2.5%
8 配送-鸭肉 1.5%
9 配送-鸡肉 2.25%
10 配送-调味品 10.5%
11 配送-牛奶 0.75%
12 配送-鸡蛋 2.25%
13 配送-水(海)产品 4.5%
14 配送-水果 7.5%
15 配送-蔬菜 40%

二、配送及管理要求

1.配送计划管理

(1)采购人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采购人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16:00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

(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改送其他食品。

(3)中标人交货时间为配送当日早上6:00之前,交货地点为采购人食堂指定地点。

(4)如临时通知餐饮接待,中标人必须供货及时,随叫随到。

(5)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自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2.收货和验收管理

(1)中标人自备人员和车辆配送,并承担其相应费用,保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要求供应到位。

(2)中标人供应的食品送到地点时,采购人有专人负责检斤、验质,双方在一式三联食品配送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入库。

(3)中标人每天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经权威部门检疫合格,并及时提供商家资质证明和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报告单。

(4)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货渠道拥有知情权和查证权。

(5)交货时须主动提供的肉类货物票证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肉类家禽类 1.《食品生产许可证》 交货时提交所供应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生产厂家的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2.《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 (略) 销售检查
3.《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4.《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出具(半年内有效)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三、食材质量标准

(1)大米

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非转基因。

(2)面粉

符合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非转基因。

(3)豆油

符合大豆油国家标准,产品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原料为非转基因大豆。

(4)肉类

必须采购政府指定的肉联厂发出经过排酸的放心肉,配送时必须提供当批配送肉品的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肉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分割的牛羊肉每次送货时均提供有牛羊肉分割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

(5)水产类

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蔬菜类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黃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7)水果类

不得检出(略)胺磷、(略)拌磷、氧化乐果、(略)基对硫磷、呋喃丹等。国家规定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和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水果等级不低于二级,色泽亮丽、水分充足,肉质饱满,无病虫害和生理疾病,不得出现果皮有开裂、挤压流汁等现象。

(8)干货杂粮类

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杂粮:符合GB 2715-2016 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一等品,非转基因。

(9)其他副食品类

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略)国家标准。

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略)-2008、(略)等国家标准。

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略)-2008、(略)等国家标准。

(10)奶制品

纯牛奶、酸奶等。所提供的奶制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在保质期内,运输所用车辆应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和保温车,不得与其他产品混装以免交叉感染。

(11)调味品类:

调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所提供的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包装完好无破损,在保质期内。

辛辣料:主要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均呈干燥状,具有该香料植物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酱油:呈红褐色不发暗,澄清有光泽,有浓郁的酱香,产生的泡沫,细腻,挂壁现象好,质地均匀,无沉淀。

味精: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食醋:具有正常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与异味,无浮物,不浑浊,无沉淀,无异物,无醋鳗、醋虱。

酱腌菜: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酱类食品: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食糖:色泽明亮,有光泽,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具有白糖的正常气味,无酸味、酒味或其他外来气味。

四、考核管理办法

(1)中标人必须及时备货,并于第二天保质保量的配送给采购人,不得延误,如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采购人的质量要求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改正,确保不影响采购人食堂正常开餐。如出现后果,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比如青菜类,需要提供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五杂质、需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需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整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 (略) 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其他方面以此为样。

(2)中标人所供应配送的食材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规定标准,配送的菜品必须为净菜,食材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参照(略)执行。

(3)中标人配送给采购人的食材价格不能超过中标价, (略) 场行情合理变动,同质量的商品价格最低,同价格的商品质量最好。如果中标人送货价 (略) 场同类商品价的食材,一经核实采购人有权给以纠正并 (略) 罚。

五、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履约地点(服务地点):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3.报价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零售价月平均价为基数,按百分比费率形式报价(报价范围为0%--90%)

4.结算方式: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零售价月平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5.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6.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三、食材质量标准”、“四、考核管理办法”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二、2.收货和验收管理”要求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满足《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楼开标室- (略) (略) 蒲东 (略) 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解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确认、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 (略) (略) 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蒲西街道中心街7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 (略) (略) 3(略)号
联系方式:024-(略)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 (略) 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略) (略)
账号:(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边美竹
电 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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