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大荔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5: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略)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大荔县韦林镇会龙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略) 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RC-ZBDL-2024-(略)
项目名称: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韦林镇会龙村
联系方式:(略)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913-(略)
项目联系人:宋英
电话:0913-(略)
华 (略)
2024年12月12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 ||
(略) 域 | 大荔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15:5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80.(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3-(略) | ||
采购单位 | 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大荔县韦林镇会龙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略) 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 |
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RC-ZBDL-2024-(略)
项目名称:大荔县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略) |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 (略) 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韦林镇仓溪村排水清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且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1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金鹰大酒店十字向南20米,华 (略) (报名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1-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大荔宾馆二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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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大荔县韦林镇会龙村
联系方式:(略)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3269号旺座曲江E座29层2901号
联系方式:0913-(略)
项目联系人:宋英
电话:0913-(略)
华 (略)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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