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略)-CG-018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 (略)
项目规模:本次框架招标主 (略) 华中公司、甘肃公司、 (略) 、山东省公司、东北公司、 (略) 、西北公司、 (略) 、福建公司、广西公司、 (略) 、 (略) 、 (略) 13家单位2025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及生产运行改造计划项目可燃气体检测仪的预测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川渝输油部重 (略) 2座手动阀室改造监控阀室项目、东北公司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更换项目、绍兴站老旧可燃气体探测器整改项目、福建公司云台式激光扫描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建设项目、大庆、长春分公司及长春、沈阳维抢修中心手持式激光可燃气体检测仪购置项目”等项目。
标段编号:PAC-BJGD-(略)
文件发售金额(元):None
标段内容: (略) 要求, (略) 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为一年。框架招标主要是确定可燃气体检测仪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单价,各所属单位有实际需求时,按照实际需求的规格参数、数量和框架协议单价,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集成商。 3.1强制认证符合性要求 1)点型、开路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防爆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工程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 3)硫化氢气体探测器应具有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产品的 SIL 认证证书或认证报告(根据分项报价单中规格参数要求); 5)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硫化氢气体探测器、氧气探测器、PID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激光(略)烷探测器的产品检测原理满足规格参数要求。 3.2供货符合性要求: 供货符合性要求:主要性能指标、工作原理、核心功能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及技术参数要求。 3.3授权要求 需提供主要产品(点式、开路式激光、硫化氢、氧气、氢气、PID气体、便携式气体、便携式激光(略)烷、云台扫描激光(略)烷)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同种产品制造商最多只能授权两家集成商参与投标(开路红外吸收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无授权要求);制造商以集成商身份参与投标的,最多再授权一家集成商参与投标,且应取得除自身生产的产品外的其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型产品在能源行业的有效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此次技术规格书及参数要求,投标人不能提供满足以上要求条件业绩的,可提供获得授权的制造商业绩(制造商业绩要求条件与投标人业绩要求条件一致)。 3)有效应用业绩需为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硫化氢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氧气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PID气体探测器、云台扫描式激光(略)烷探测器及报警系统、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激光(略)烷探测器业绩(所提供的合同必须覆盖以上所有标的物)。 4)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项目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的扫描件、采购订单(框架合同必须附采购订单,其他的采购模式不要求)。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无有效应用业绩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等主要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并提供无法律纠纷声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事件,并提供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事件的声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未 (略) 集团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或暂停、取消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 5)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 (略) ”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http://**.cn);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5)、(6)官网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奇奇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 (略)
联系人:周泽华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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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址:http://**:8081/#/trade-info
招标项目名称: (略) 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略)-CG-018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北京陕京汇园 (略)
项目规模:本次框架招标主 (略) 华中公司、甘肃公司、 (略) 、山东省公司、东北公司、 (略) 、西北公司、 (略) 、福建公司、广西公司、 (略) 、 (略) 、 (略) 13家单位2025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及生产运行改造计划项目可燃气体检测仪的预测数量。包括但不限于“川渝输油部重 (略) 2座手动阀室改造监控阀室项目、东北公司固定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更换项目、绍兴站老旧可燃气体探测器整改项目、福建公司云台式激光扫描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系统建设项目、大庆、长春分公司及长春、沈阳维抢修中心手持式激光可燃气体检测仪购置项目”等项目。
标段编号:PAC-BJGD-(略)
文件发售金额(元):None
标段内容: (略) 要求, (略) 集团2025年度可燃气体检测仪集约化采购招标,并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期为一年。框架招标主要是确定可燃气体检测仪设备及相关配件的单价,各所属单位有实际需求时,按照实际需求的规格参数、数量和框架协议单价,分别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本次框架协议采购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集成商。 3.1强制认证符合性要求 1)点型、开路式、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取得有效的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的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2)防爆产品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符合工程要求的防爆认证证书; 3)硫化氢气体探测器应具有有效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产品的 SIL 认证证书或认证报告(根据分项报价单中规格参数要求); 5)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硫化氢气体探测器、氧气探测器、PID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激光(略)烷探测器的产品检测原理满足规格参数要求。 3.2供货符合性要求: 供货符合性要求:主要性能指标、工作原理、核心功能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及技术参数要求。 3.3授权要求 需提供主要产品(点式、开路式激光、硫化氢、氧气、氢气、PID气体、便携式气体、便携式激光(略)烷、云台扫描激光(略)烷)制造商的代理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同种产品制造商最多只能授权两家集成商参与投标(开路红外吸收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无授权要求);制造商以集成商身份参与投标的,最多再授权一家集成商参与投标,且应取得除自身生产的产品外的其他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 5 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19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型产品在能源行业的有效应用业绩,并提供业绩表,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此次技术规格书及参数要求,投标人不能提供满足以上要求条件业绩的,可提供获得授权的制造商业绩(制造商业绩要求条件与投标人业绩要求条件一致)。 3)有效应用业绩需为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开路式可燃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硫化氢气体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氧气探测器及报警控制器、PID气体探测器、云台扫描式激光(略)烷探测器及报警系统、便携式气体探测器、便携式激光(略)烷探测器业绩(所提供的合同必须覆盖以上所有标的物)。 4)有效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项目服务内容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发票的扫描件、采购订单(框架合同必须附采购订单,其他的采购模式不要求)。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无有效应用业绩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等主要内容)。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1)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并提供无法律纠纷声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事件,并提供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质量责任事故事件的声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未 (略) 集团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或暂停、取消参加招投标活动资格; 5)截止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 (略) ”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http://**.cn);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1)、(5)、(6)官网查询截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联系人:张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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