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通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通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略) 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存量房转移登记中推行税费同缴服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 (7个工作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书面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并 (略) (略) 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 (略) (略) 监测确权科,邮编:(略)。

2.电话意见:请致电0766-(略),联系人:李翠毅。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附件:1.关于开通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缴纳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 (略) 实际情况,现决定在存量房转移登记中推行税费同缴服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3日 (7个工作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书面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并 (略) (略) 世纪大道中土地交易中 (略) (略) 监测确权科,邮编:(略)。

2.电话意见:请致电0766-(略),联系人:李翠毅。请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反馈意见的有效时间:公示期内。


附件:1.关于开通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