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推广措施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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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农业农村局:长沙县2024年新增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科技推广措施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1《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

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

4《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2006);

5《系统与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22);

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2016);

8《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10-2016);

9《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 第23部分:系统与软件产品质量测量》(GB/T *.23-2019);

10《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22部分:使用质量测量》(GB/T *.22-2019);

11《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

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019)

1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2008);

14《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19);

15《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评估准则》(GB/T *-2005)。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合格通过采购人的初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任何故障、问题后付合同金额25%;5%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支付剩余5%(该期限内不计息)。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调试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 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3、运维服务要求:

3.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经验收合格后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期内,采购人随着业务需求范围的变化在原有总体功能范围进行系统内容范围的升级时,中标人应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运维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为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软件、硬件产品中软件部分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3.2 技术支持

(1)定期巡检

对于系统或设备不正常现象和故障,中标方将充分发挥和利用在以往项目中所积累的经验,采取科学严谨的分析方法和工作,做岀准确分析和判断,为信息维护和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维护期内,在平常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中,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例行巡检,对用户的整体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优化,对潜在的故障点进行预防,一个季度出一次巡检报告提交采购人。

(2) 电话支持

提供 7x24 全天候热线支持进行故障报修或提出技术支持请求,运维工程师通过服务热线进行响应,然后根据维护提出的服务请求类型, 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确保在接到故障申报后,第一时间 (30分钟内响应)提供电话支持服务。项目经理及值班工程师须提供全天候电话服务。此外,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

(3) 现场服务

在接到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服务的通知后,在故障发生后 2 小时内派遣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支持服务。在现场服务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在需要做出变更等重大操作前首先征得采购人许可;

3.3 日常维护

(1)设备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优化;

(2)协助 (略) 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程序、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储存;

(3)维护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4)一般技术问题的咨询或者远程解决;

(5) 网络系统:网络系统的参数调整、优化、故障维护等;

(6)应用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3.4 故障排查

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应急措施,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

处理时机:30分钟内做出回应并提出应急措施,2小时内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如故障可以现场解决,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修复需时较长的硬件故障,与用户协商后提出故障修复方案,并在12小时内提供备机。故障修复2个工作日内提 (略) 理报告。

4.验收要求:

4.1 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4.2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4.3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4.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5.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3质保期满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6、质量保证:

6.1.中标人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6.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1年。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软硬件产品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3.质(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6.4.质(维)保期内发现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维)保期内因维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6.5.质(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或维护、提供备用设备,及时解决故障,不得影响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的正常使用。质(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软件和产品提供免费升级的版本。质(维)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 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免费运维期限为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报价包含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所有软硬件费、系统集成费、运维费、运输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通过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并包括现场施工安全、各阶段的试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含人员培训、技术联络等)、伴随服务、接口设计及配合以及提供本设备所需的随机附件、工具(含专业工具)、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和采购人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质保期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阶段投入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需更换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需提前15日向采购人出具书面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中标人应当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6.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送至 (略) 核验,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汇报原件核查情况,提请废除其中标人资格(此项须单独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相关标准

1《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 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

3《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 号);

4《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2006);

5《系统与软件工程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22);

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2016);

8《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10-2016);

9《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 第23部分:系统与软件产品质量测量》(GB/T *.23-2019);

10《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22部分:使用质量测量》(GB/T *.22-2019);

11《信息 (略) 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

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019)

13《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 GB/T *-2008);

14《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19);

15《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评估准则》(GB/T *-2005)。

三、技术规格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合格。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由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县 (略)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合格通过采购人的初步验收后付合同金额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无任何故障、问题后付合同金额25%;5%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支付剩余5%(该期限内不计息)。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5.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货物经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统一签收,中标人负责现场保管责任,现场卸货由中标人承担。

2.安装调试要求:

2.1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2.3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4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 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3、运维服务要求:

3.1中标人须为采购人提供经验收合格后3年的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期内,采购人随着业务需求范围的变化在原有总体功能范围进行系统内容范围的升级时,中标人应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运维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为本项目中所涉及的软件、硬件产品中软件部分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3.2 技术支持

(1)定期巡检

对于系统或设备不正常现象和故障,中标方将充分发挥和利用在以往项目中所积累的经验,采取科学严谨的分析方法和工作,做岀准确分析和判断,为信息维护和设备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维护期内,在平常系统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中,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例行巡检,对用户的整体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优化,对潜在的故障点进行预防,一个季度出一次巡检报告提交采购人。

(2) 电话支持

提供 7x24 全天候热线支持进行故障报修或提出技术支持请求,运维工程师通过服务热线进行响应,然后根据维护提出的服务请求类型, 提供相应的支持服务,确保在接到故障申报后,第一时间 (30分钟内响应)提供电话支持服务。项目经理及值班工程师须提供全天候电话服务。此外,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

(3) 现场服务

在接到用户要求提供现场服务的通知后,在故障发生后 2 小时内派遣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提供支持服务。在现场服务时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在需要做出变更等重大操作前首先征得采购人许可;

3.3 日常维护

(1)设备运行情况的定期检查、优化;

(2)协助 (略) 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程序、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储存;

(3)维护系统的建设和完善;

(4)一般技术问题的咨询或者远程解决;

(5) 网络系统:网络系统的参数调整、优化、故障维护等;

(6)应用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3.4 故障排查

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通知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提出应急措施,并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

处理时机:30分钟内做出回应并提出应急措施,2小时内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如故障可以现场解决,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修复需时较长的硬件故障,与用户协商后提出故障修复方案,并在12小时内提供备机。故障修复2个工作日内提 (略) 理报告。

4.验收要求:

4.1 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4.2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4.3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4.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5.1中标人应将所需设备在正常寿命期内正常使用及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等列明清单,并在交货时一并提交。

5.2质保期内,系统和设备维护与维修所需的各种零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5.3质保期满后,当采购人维护或维修设备及系统所需的零配件,中标人应及时供应,且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并派专业人士进行维护或维修。

6、质量保证:

6.1.中标人保证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产品应该具有合法的知识产权,如果因为知识产权纠纷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6.2.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为1年。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所有软硬件产品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6.3.质(维)保期内,中标人提供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硬件系统维护、故障检修,以保证硬件设备和各项系统正常运行。

6.4.质(维)保期内发现由于货物本身的原因造成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免费更换。质(维)保期内因维修维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人员工时费、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6.5.质(维)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更换或维修。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响应、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或维护、提供备用设备,及时解决故障,不得影响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的正常使用。质(维)保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软件和产品提供免费升级的版本。质(维)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及实际使用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 中标人负责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安装、培训、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

2 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 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按照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履约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免费运维期限为验收合格后3年,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投标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报价包含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所有软硬件费、系统集成费、运维费、运输费(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通过验收、售后服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并包括现场施工安全、各阶段的试验、测试、验收、技术服务(含人员培训、技术联络等)、伴随服务、接口设计及配合以及提供本设备所需的随机附件、工具(含专业工具)、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还应包括和采购人的协调配合工作,以及质保期内设备维修保养服务、故障排除与修复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4.中标人在本项目实施阶段投入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中标人需更换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需提前15日向采购人出具书面报告,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中标人应当负责其派出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购买及手续办理,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人员造成自身或他人伤亡等意外、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6.如因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等原因造成火灾、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泄露国家秘密、重大社会影响等情形,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将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送至 (略) 核验,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发现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向监管部门汇报原件核查情况,提请废除其中标人资格(此项须单独承诺)。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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