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梅河口市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公告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略) (略) 以梅环发[2024]49号批准采购,招标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项目概况:基于 (略) 产业发展定位,优先解决好辉发河生态修复及污染治理问题,同时按照产业生态化开发的导向, (略) 域优势产业和产业特征,建设环境友好型产业形态,拟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生产资源循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休闲文化旅游等项目。项目建成后, (略) 境内辉发河流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特色产业运营、区域综合开发等方式获得良好经济回报,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持续发展。
3.服务内容:
3.1资本金筹集及融资按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2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要求,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3.3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 (略) 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边界范围清晰,成本收益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类与产业开发类子项目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实现产业开发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增值反哺,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服务期限:项目期限为 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三、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天成国际39号 (略) 中 (略) 报名,免费获取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5)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提供“中国 (略) ”网站(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中 (略) 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因政府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招标活动中止,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万隆大 (略) (略)
联系人:沈明
电话:0435-#
名称:中 (略)
地址: (略) 高 (略) 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8幢509号房
联系人:杨昊
电话:0435-#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略) (略) 以梅环发[2024]49号批准采购,招标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 (略)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 (略) 辉发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项目概况:基于 (略) 产业发展定位,优先解决好辉发河生态修复及污染治理问题,同时按照产业生态化开发的导向, (略) 域优势产业和产业特征,建设环境友好型产业形态,拟建设水生态环境治理、农业生产资源循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休闲文化旅游等项目。项目建成后, (略) 境内辉发河流域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治理,通过特色产业运营、区域综合开发等方式获得良好经济回报,推动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筹持续发展。
3.服务内容:
3.1资本金筹集及融资按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2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要求,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3.3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 (略) 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边界范围清晰,成本收益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类与产业开发类子项目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实现产业开发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增值反哺,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服务期限:项目期限为 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三、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 (略) ”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天成国际39号 (略) 中 (略) 报名,免费获取文件时需被授权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5)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记录。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提供“中国 (略) ”网站(http://**.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略) (略) 第三开标室。
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 (略) 、中 (略) 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因政府政策调整原因导致招标活动中止,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万隆大 (略) (略)
联系人:沈明
电话:0435-#
名称:中 (略)
地址: (略) 高 (略) 硅谷大街3355号超达创业园8幢509号房
联系人:杨昊
电话: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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