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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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关于政府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家供应商: (略) 光明 (略)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略) 光明 (略) 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并承接本次项目。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光明 (略)

项目成交金额:(略).4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租赁面积为2145.33㎡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项目验收

由团队负责人协助光明街 (略) 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验收。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略) 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略) (略) (略) 北6号光 (略) 2号楼21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略)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 (略) 发 (略) 关于2018-2019年度 (略)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租赁旧糖厂办公用房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征集到家供应商: (略) 光明 (略)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略) 光明 (略) 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并承接本次项目。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略) 光明 (略)

项目成交金额:(略).4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租赁面积为2145.33㎡

服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项目验收

由团队负责人协助光明街 (略) 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验收。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略) 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后勤保障部

地址: (略) (略) (略) 北6号光 (略) 2号楼211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5-(略)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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