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延边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5.(略)元
2.4招标内容: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5交货期:合同订立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7交货地点:(略)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参与,需要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未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及截图;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12月 13日08点30分至2024年 12月 1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 (略) ;
4.3方式:本 (略) 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tp://**),并电话((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4售价:500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 (略) )上发布;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延边分行
地址: (略) (略) 169号丽水宜家一号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0433-(略)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孙宏伟、李昭叶
联系电话:(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略) 延边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5.(略)元
2.4招标内容:兴业银行延边分行关于本部新址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5交货期:合同订立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7交货地点:(略)方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参与,需要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有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未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及截图;
3.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12月 13日08点30分至2024年 12月 17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长春 (略) ;
4.3方式:本 (略) 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全部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tp://**),并电话((略))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4售价:500元/标段,文件售后不退。
五.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1月0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 (略) 一楼会议室( (略)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 (略) )上发布;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称: (略) 延边分行
地址: (略) (略) 169号丽水宜家一号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 0433-(略)
7.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孙宏伟、李昭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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