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港彭泽港区彭郎矶作业区赣电集团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内容公开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起点位于长江中下游东北直水道与马当南水道交接的彭郎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34′,北纬 29°55′,水路距吴淞口约730km,码头设计建设3个5000DWT级泊位,其中1个件杂泊位;2个散货泊位,年吞吐量(略)吨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7.2亿元。
1.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略)元。(其中建安费(略).(略)元,勘测设计费755.(略)元,预备费1398.(略)元)。
1.2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总工期30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运营期限:暂运行2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续签运营期5年合约。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标段 | 招标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 | 一个标段 | 施工图 | 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以及相关专题批复意见,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详勘、施工图、图审、预算及设计后期服务。 |
施工 |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 ||
采购 |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 ||
运营 |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运营单位的要求完成后期运营工作 | ||
其他 | 完成本项目各类剩余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评审、报建、报监、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咨询服务,办理施工图纸审查、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工程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交工验收检测、竣工检测、安全专项验收、环保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的交钥匙工程。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 (略)
地 址: (略) 彭泽县龙城镇 (略) 5栋603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兆宏 (略)
地 址: (略) (略) 浔南大道88号新湖大厦16楼
邮 政 编 码:(略)
联 系 人:荣女士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q.com
监 督 部 门: (略) 港口 (略)
地 址: (略) 八里湖大 (略) 民服务中心
电 话:0792-(略)
传 真:0792-(略)
邮 编:(略)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 (略)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4年12月12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全省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为准);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 评 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 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9.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形式评审与响应 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 总报价和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总计金额必须一致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 术文件及技术文件)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资质要求 ” 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业绩要求 ” 的规定 | ||
财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财务要求 ” 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信誉要求 ” 的规定 |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和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其他要求 ” 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方案):20 分 商务文件(业绩):10 分 投标报价:7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评审后的投标人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C=[A×K+B×(1-K)]×(100-i)/100 式中: C--评标基准价,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A--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B--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标人,以及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除外)。 注:①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少于等于5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 6~10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 11~15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④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6~20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 K--复合系数(从 0.40、0.45、0.50 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下浮系数(从 2.0、2.2、2.4、2.6、2.8、3.0、3.2、3.4、3.6、3.8、4.0 十一个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保留九位小数 , 小数点后第十位“ 四舍五入 ”, 示例 : 0.(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2.2.4(3) | 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方案 (20分) | 承包人建议书 (8分) | 设计方案 | 8分 | ①设计图纸完整性、突出性、逻辑是否清晰、 绘图是否准确、深入、布局合理。(2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2-1.3 分;较合理得1.4-1.7 分;合理得 1.8-2.0 分。 ②总体勘 (略) ;对初步设计图纸的优化建议;对勘察成果的分析;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有利于本工程提高效能和节省投资的建议。(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③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设计服务质量承诺和设计服务保障措施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④本项最多得 8分。 | ||
承包人实施方案 (12分) | 施工组织、施工总体布置 | 2分 | 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组织管理、设备采购、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配合业主管理要点等。根据投标人实施计划中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阐述,论述一般得 1.2-1.3 分;论述较合理得1.4-1.7 分;论述合理得 1.8-2.0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方案 | 8分 | ①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技术措施先进性;重难点工程针对性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②整体施工部署的合理性,外部条件对施工组织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本工程效能和节省投资的措施;合理化建议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③本项目“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创建的具体措施和方案。(2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1.2-1.3 分,较合理得1.4-1.7 分,合理得1.8-2.0 分。 ④本项最多得 8分。 | |||||
运营方案 | 2分 | 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港口运营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有效促进运营为目的,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运营期内明确的运营方案。 根据投标人实施计划中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阐述,论述一般得 1.2-1.3 分;论述较合理得1.4-1.7 分;论述合理得 1.8-2.0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 |||||
2.2.4(2) | 业绩 (10分) | 业绩 | 10分 | ①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施工业绩要求”和“设计业绩要求”的最低要求得 6 分; ②近五年投标人每完成过 1个 3000 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加 1 分,本条最多加1 分; ③近五年投标人每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亿元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加 1 分,本条最多加 1 分。 ④近五年投标人每提供1个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运营业绩加1分,本条最多加2分。 ⑤本项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设计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运营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 其中:F=70;E1=0.6;E2=0.5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 | 详细评审 |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 7 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开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概况
1.1.1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起点位于长江中下游东北直水道与马当南水道交接的彭郎 (略) ,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34′,北纬 29°55′,水路距吴淞口约730km,码头设计建设3个5000DWT级泊位,其中1个件杂泊位;2个散货泊位,年吞吐量(略)吨等配套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约7.2亿元。
1.1.2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略).(略)元。(其中建安费(略).(略)元,勘测设计费755.(略)元,预备费1398.(略)元)。
1.2 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2月,总工期30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工期3个月,施工工期27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运营期限:暂运行2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续签运营期5年合约。
1.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标段 | 招标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 | 一个标段 | 施工图 | 根据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所确定的内容,以及相关专题批复意见,完成本项目工程的详勘、施工图、图审、预算及设计后期服务。 |
施工 |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修复以及保修任务。 | ||
采购 | 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 ||
运营 |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运营单位的要求完成后期运营工作 | ||
其他 | 完成本项目各类剩余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总承包各阶段的评审、报建、报监、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咨询服务,办理施工图纸审查、水上水下施工许可、工程实体质量验证性检测、交工验收检测、竣工检测、安全专项验收、环保专项验收、职业卫生专项验收、消防专项验收、档案验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的交钥匙工程。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九江港 (略) 彭郎 (略) (略) 泓达物流公用码头建设工程总承包(EPC+0)项目招标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 (略)
地 址: (略) 彭泽县龙城镇 (略) 5栋603室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略)
电 子 邮 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兆宏 (略)
地 址: (略) (略) 浔南大道88号新湖大厦16楼
邮 政 编 码:(略)
联 系 人:荣女士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q.com
监 督 部 门: (略) 港口 (略)
地 址: (略) 八里湖大 (略) 民服务中心
电 话:0792-(略)
传 真:0792-(略)
邮 编:(略)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国泰 (略)
客服联系电话:400-998-0000
2024年12月12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
1 | 评标办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 2023 年度全省水运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信用等级为准); (2)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3)注册资金高者优先。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2.1.3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 技术文件)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 评 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由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分包 | 如有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投标文件备选方案 | 同一投标人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 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投标报价 | 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计划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安全目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9.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 (略) 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 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其他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1 2.1.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 件)形式评审与响应 性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 | 已标价报价清单文字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除 |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
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
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开标一览表 | 开标一览表中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中填报的投标 总报价和价格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总计金额必须一致 | ||
2.1.2 | 第一个信封(商务技 术文件及技术文件)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资质要求 ” 的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业绩要求 ” 的规定 | ||
财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财务要求 ” 的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信誉要求 ” 的规定 |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和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其他要求 ” 的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文件(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方案):20 分 商务文件(业绩):10 分 投标报价:7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价: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和第二个信 封(报价文件)评审后的投标人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价。 (2)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 C=[A×K+B×(1-K)]×(100-i)/100 式中: C--评标基准价,单位为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A--招标人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B--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算术平均值(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的投标人,以及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除外)。 注:①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少于等于5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 6~10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③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 11~15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④如投标报价的有效数量在16~20 家时,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和3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此类推。 K--复合系数(从 0.40、0.45、0.50 三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i--下浮系数(从 2.0、2.2、2.4、2.6、2.8、3.0、3.2、3.4、3.6、3.8、4.0 十一个数值中,开标时随机抽取一个值)。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 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以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 保留九位小数 , 小数点后第十位“ 四舍五入 ”, 示例 : 0.(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2.2.4(3) | 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方案 (20分) | 承包人建议书 (8分) | 设计方案 | 8分 | ①设计图纸完整性、突出性、逻辑是否清晰、 绘图是否准确、深入、布局合理。(2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2-1.3 分;较合理得1.4-1.7 分;合理得 1.8-2.0 分。 ②总体勘 (略) ;对初步设计图纸的优化建议;对勘察成果的分析;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有利于本工程提高效能和节省投资的建议。(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③施工图设计技术方案;设计服务质量承诺和设计服务保障措施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④本项最多得 8分。 | ||
承包人实施方案 (12分) | 施工组织、施工总体布置 | 2分 | 总体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要点,组织管理、设备采购、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配合业主管理要点等。根据投标人实施计划中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阐述,论述一般得 1.2-1.3 分;论述较合理得1.4-1.7 分;论述合理得 1.8-2.0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 ||||
施工方案 | 8分 | ①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技术措施先进性;重难点工程针对性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②整体施工部署的合理性,外部条件对施工组织的影响;有利于提高本工程效能和节省投资的措施;合理化建议等。(3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 1.8-2.0 分,较合理得 2.1-2.6 分,合理得2.7-3.0 分。 ③本项目“品质工程”和“平安工地”创建的具体措施和方案。(2 分) 根据投标人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反映,一般得1.2-1.3 分,较合理得1.4-1.7 分,合理得1.8-2.0 分。 ④本项最多得 8分。 | |||||
运营方案 | 2分 | 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和港口运营经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有效促进运营为目的,对工程设计和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运营期内明确的运营方案。 根据投标人实施计划中对上述评分因素内容的阐述,论述一般得 1.2-1.3 分;论述较合理得1.4-1.7 分;论述合理得 1.8-2.0 分。 本项最多得 2 分。 | |||||
2.2.4(2) | 业绩 (10分) | 业绩 | 10分 | ①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施工业绩要求”和“设计业绩要求”的最低要求得 6 分; ②近五年投标人每完成过 1个 3000 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加 1 分,本条最多加1 分; ③近五年投标人每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4亿元的码头工程施工业绩,加 1 分,本条最多加 1 分。 ④近五年投标人每提供1个2000吨级及以上码头运营业绩加1分,本条最多加2分。 ⑤本项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设计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扫描件;施工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运营业绩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 |||
2.2.4(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 投标报价评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 其中:F=70;E1=0.6;E2=0.5 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 | 详细评审 |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综合得分=A+B+C。 3.2.4 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如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大于或等于 7 名,则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值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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