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卢家沟公路水毁修复工程二期磋商公告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2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SL-ZCXH-*
项目名称: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元
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标包1预算金额:*.65元
标包1最高限价:*.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_标包1 | 1(项) | 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 *.65 | *.65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⑥.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2-2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仕燕
联系方式:*
(略)
2024年12月13日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2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XSL-ZCXH-*
项目名称: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元
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标包1预算金额:*.65元
标包1最高限价:*.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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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公路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_标包1 | 1(项) | 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 | *.65 | *.65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庙沟镇蒿坪村南沟口至五四村 (略) 水毁修复工程(二期)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②.《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③.《财政 (略)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④.《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⑤.《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⑤.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⑥.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⑧.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⑩.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
时间:2024-12-2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镇安县永乐街 (略) (略) (略) 3号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安县庙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镇安县庙沟镇三联村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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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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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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