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 (略) 现就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 | |
二、项目地点:湖北省· (略)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功能目标:定期对航空器饮用水系统进行水质检测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水质检测流程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的规定执行;检测标准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标准有更新,以国家最新检测标准为准。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每月需前往机 (略) 对飞机及供水车进行水质检测,包括抽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 交付或实施地点:湖北武汉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略)方人员在(略)方所属航空器上发生的行为均须对航空器无损伤,如因(略)方原因造成航空器损伤,(略)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略)方作业物品由(略)方人员自行携带进入武汉关河国际机 (略) ,(略)方人员及其作业物品在机 (略) 内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均由(略)方自行承担。 2.(略)方操作流程必须符合《中国 (略) 航空卫生管理手册》、 (略) 置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略)方负责。 3.(略)方接到(略)方通知后,与(略)方约定好作业时间并按约定到达作业现场。作业结束后,(略)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略)方出具作业报告单(内含水质检测报告单)。 4.如果航空器饮用水系统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略)方需向(略)方提供整改建议并帮助(略)方进行整改,直至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 5.供应商需具备自行进入机 (略) 作业资质。 验收标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建议合同期限:3年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 (略) (略)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晓菊 | |
联系人电话:(略) | |
联系人邮箱:*@*Q.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 (略) 络发 (略) (http://**)。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关于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中国 (略) 现就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一、项目名称: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检测项目 | |
二、项目地点:湖北省· (略)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功能目标:定期对航空器饮用水系统进行水质检测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水质检测流程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5750)的规定执行;检测标准需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标准有更新,以国家最新检测标准为准。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每月需前往机 (略) 对飞机及供水车进行水质检测,包括抽样、送检、实验室检测等。 交付或实施地点:湖北武汉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略)方人员在(略)方所属航空器上发生的行为均须对航空器无损伤,如因(略)方原因造成航空器损伤,(略)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略)方作业物品由(略)方人员自行携带进入武汉关河国际机 (略) ,(略)方人员及其作业物品在机 (略) 内产生的一切行为后果,均由(略)方自行承担。 2.(略)方操作流程必须符合《中国 (略) 航空卫生管理手册》、 (略) 置不当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略)方负责。 3.(略)方接到(略)方通知后,与(略)方约定好作业时间并按约定到达作业现场。作业结束后,(略)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略)方出具作业报告单(内含水质检测报告单)。 4.如果航空器饮用水系统的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略)方需向(略)方提供整改建议并帮助(略)方进行整改,直至航空器饮用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 5.供应商需具备自行进入机 (略) 作业资质。 验收标准: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建议合同期限:3年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独购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名称:中国检 (略) (略) | |
六、公示说明 | |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时59分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李晓菊 | |
联系人电话:(略) | |
联系人邮箱:*@*Q.com | |
八、发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 (略) 络发 (略) (http://**)。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 (略) 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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